时间:2022-10-31 08:21:10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朋友想知道自己
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可以参考下面的对照表
保障对象 | 条件类别 | 基本条件(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判断,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 |
本市户籍家庭 | 廉租房条件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即24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即14.4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
经适房条件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即36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 |
公租房条件 |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 |
新就业职工 (户籍不限) |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外来务工人员 (非本市户籍) |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 |
新入户人员 |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 |
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