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4:54:33来源:法律常识
经济犯罪案件报案须知简单明了,报案人(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一目了然,常见经济犯罪群众报案所需提供材料清晰明确……7月20日上午,安徽首个经济犯罪案件受案中心在省城合肥揭牌成立,标志着合肥公安开启了创新经济犯罪受理的新开端,迈出了健全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受办分离机制的关键一步。
该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8号3楼东,面积约1000平方米,敞开式办公,科学配备电脑、电子屏、取号机、监控等办公设施。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咨询等情况,可实现如实录入公安内网平台,及时进行警情流转,同步建立电子台账,精准掌握警情底数。
据现场合肥经侦支队民警张齐介绍,该受案中心较以往报案形式有着明显的优势,首先报案人可以直接和办案民警进行沟通,公开阳光办案。哪些是经济案件,哪些不是,一目了然。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避免群众因不能立案而产生的误解。此外,现场民警都是经侦民警,业务熟练,背后还有公职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支持,更加专业高效。
张齐还表示,该中心形成了一个案件全程监督的体系,报案人报案后会收到短信提醒,立案情况、办案民警电话、纪检监督电话等都会在短信里清楚告知。办案中心也会根据法定时间进行办案进度跟踪监督,报案人可以通过该中心对办案进度进行了解,从而有效促进案件的快速办理,给群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阳光办案,全程留痕,闭环管理,警情全部经法制部门审核,让经济案件办理更具权威性。”
“全市经济案件在一处受案,这就统一了受案标准,既为民警办案指明了‘路线图’,更拿出了一把评价工作的‘公平尺’。”在采访中,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受案中心的成立打破了原先的受案渠道,采取集中受案、集中审议、经侦主导、法制参与,警情全流程网上流转,案件分流处置,接报警、警情流转、受案督办全流程网上办理等工作模式。该受案中心不仅充分发挥两级法制民警和专职律师的作用,统一全市经济犯罪案件受案标准,更释放了一线所队的办案警力,构建“畅通入口、规范出口”新模式,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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