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6:11:30来源:法律常识
7月31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叶晓颖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会议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表决决定:叶晓颖副检察长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据公开简历,叶晓颖生于1965年9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正处级)等职。
2000年,叶晓颖任最高法刑二庭助理审判员,次年任审判员。
2002年,叶晓颖任最高法院刑二庭审判长,成为全院最年轻的审判长,且是刑二庭惟一的女审判长。其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于2002年度、2003年度连续被评为院先进合议庭,2004年度又荣立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
2005年,叶晓颖出任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并在2007年挂职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年后重回最高法工作。
2013年,叶晓颖被明确为正局级干部,2016年出任最高法刑五庭庭长,至此番调动。
叶晓颖曾承担多起大要案的审理工作,包括邓斌非法集资案、张子强绑架案、李纪周受贿案、丛福奎受贿案、李嘉廷受贿案、李真受贿案、杨斌虚报注册资本案、“1·8”海上特大武装抢劫案等。
其中:李纪周为公安部原副部长,2001年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丛福奎为河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2003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嘉廷为云南省原省长,2003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真为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2002年被判处死刑。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大要案的审判,中央关注,社会也关注,且案情复杂,工作量大,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政策掌握上均有很大难度,处理上须极为慎重,因此对办案成员尤其审判长的政治素质、审判水平、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有着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这些案件依法得到及时、公正的审理,叶晓颖在院、庭领导的直接领导下,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审判任务,成为刑庭办理大要案最多的法官,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并先后荣立三等功和一等功。
叶晓颖查阅案卷、审理案件、起草判决书等等,无论案子大小难易,始终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她经常说,绝不能因为心不正而让法律的天平倾斜,同样也不能因为我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让天平发生误差。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十多年,叶晓颖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均能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审查证据严谨,适用法律正确,制作裁判文书用语精当。
据报道,叶晓颖曾经有个老家的近亲属,因为有案件想请她关照,在她父母家住了整整一个星期,她坚持没有见面。从此,她的父母遇到类似情况根本不再打扰她,直接帮助她做拒绝工作。她大学和研究生时期的很多同学毕业后作了律师,平时找她联络感情,或请她关照案件的处理,或请她帮助疏通关系,她一概回绝。再熟再亲的人,只要是求她在案件办理上给予关照或打听情况的,她都毫不客气拉下脸面给予严肃批评,不知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有的人说她太不“灵活”,很多人称她为“冷面法官”。她的大学老师因为她不给情面,对她很不满,好几年不联系,她过年前专门去看望老师并同老师交心,请老师理解,老师最后说,所有的法官要都像你这样,老师就满意了。
此前担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游劝荣于今年1月调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目前,全国省级女检察长还有两位,分别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
叶晓颖简历
叶晓颖,女,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宿州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年8月至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7年7月至1988年7月,参加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乐亭县支教);
1995年1月至199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6年4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正处级);
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1年8月至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2005年8月至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挂职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12月明确为正局级);
2016年2月至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9年7月至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