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0:01:38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林律师@林林民商经济案件研究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常见的民事代理是分阶段进行的,一般来说有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程序。在这些阶段中,一般会形成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例如代理原告一方,一般会形成起诉状、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等;代理被告一方,一般有答辩状、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等各类文书。
那么,在这些法律文书中,哪些会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呢?哪些文书即使没有委托律师代理,有条件的当事人最好也询问一下律师的意见呢?
一、起诉状、仲裁申请书
建议起诉状和仲裁申请书可适当征询律师意见的原因在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中涵盖了原告或者申请人起诉或仲裁时的诉讼请求或仲裁请求,作为提起程序的一方,如果未能准确及合适的提出诉讼请求或仲裁请求,则未来有可能会面临请求和主张不被支持的风险。
例如常见的纠纷有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发生竞合时,如何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请求,往往是在详尽分析研究、及经验指引等综合因素的考虑下而作出的决定。没有诉讼经验的当事人,在这方面有可能存在不足。
二、答辩状
答辩状出现的场合是作为被起诉、被上诉一方(即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及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者上诉请求的反驳及回应。答辩状往往也反映了被诉一方对于诉讼的态度,而且稍不注意也有可能会成为被告自认的依据,所以答辩状也是需要审慎及富有技巧性撰写的法律文书。
三、上诉状
一般来说,两审终审的民事案件一审裁判文书中常常描述:“当事人不服的,应在多少天内向XXX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判结果而提起上诉,向法院递交的文书就是上诉状。有人说上诉状仅是提起上诉程序的程序性文书,内容不重要。其实这是没能领悟到上诉状的重要性。上诉状中包含上诉请求,这将会是二审程序中重要的审理内容,而且一般“不诉不理”,如果遗漏了上诉请求,虽然或许可以通过在二审程序中增加、变更上诉请求等方式得以补救,但这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对于再审案件来说,其重要性是远远超过起诉状之于立案,超过上诉状之于上诉的。再审申请书也不是简单的程序性文书,其中的事实与内容能严重影响到再审申请能否被通过,所以对于未取得满意的裁判结果的当事人来说,一定不能忽视再审申请书的效用。当然再审申请能否通过,还需要结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来判断。
当然,代理律师帮助当事人梳理和草拟有关法律文书后,还需要与当事人进一步解释、沟通及交流后来确定最终的文书内容。每个律师办案风格不一,此处仅为参考。
注:本文整理完毕于2022年2月10日。未尽事宜,待补充及完善。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