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3:36:10来源:法律常识
为增强乡镇村委两级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广“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7月22日上午,市司法局联合杏花村镇党委政府举办送法下乡法律宣讲活动,对杏花村镇十一个自然村两委班子成员、治安员、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等200余人进行了培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冬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盛,杏花镇政法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丁建耀,杏花镇人大主席李渊鑫出席参加了该活动。
此次活动由杏花村镇政法副书记丁建耀主持,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冬明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民法典既是护民之剑、利民之器、惠民之策,更是治国之基、利国之本、强国之道。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此次活动邀请汾阳市文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任华英讲解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基本结构与重点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民法典》讲座。邀请汾阳人民法院高级法官郭汾生就新时代如何推进“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了详尽解读,引经据典、诙谐幽默、耐人寻味。大家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思路清晰,既有理论概括,又有释法说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理解学习运用《民法典》、指导进一步高好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有很大的帮助。
来源:汾阳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