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5:59:34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方处于强势的地位,一方处于弱势的地位,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按时给付工资,或者提供足够的福利待遇,挣钱本来就是劳动者的目的,一般也不会产生很大的争议。但关键是常常会因为工资产生各种各样的争议。
面对这种情形,其实最好办法还是申请劳动仲裁,在当下的环境中,寻求法律的帮助,是再合适不过,如果对方不是特别有势力,我们这些小民是很难遇见那些枉法裁判的事的,只有在诉讼中取得了胜利,才是最好的办法,而且,仲裁也不要钱啊。
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企业不愿意让自己搭上官司的,为了避免对簿公堂,还是有企业愿意和劳动者在不经仲裁委的裁决下,就和劳动者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么问题是,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么?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其实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救济方式还只能是继续申请仲裁,因为对方不履行,还是只能去寻求法律帮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私下达成的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是因和解协议得不到履行而申请的劳动仲裁,那么仲裁委会直接审理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有无合法的抗辩理由。说起来,还是让案子便的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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