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21:41:46来源:法律常识
信贷配给下的贷款难,以及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正催生一个灰色地带:助贷。
“您要用钱吗?”“不给家人打电话,不下户,不查大数据,不看执行,不看学历……申请额度最高30万,期限最长5年……”
近来,记者连续接到“贷款电话”,加微信沟通后,对方告诉记者,“您直接去银行贷款,没有我们的通道,是贷不出款的。”甚至其中一位直接说:“如果您介绍朋友,我还可以给您返点……”
这些贷款业务员,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叫“助贷”。与其他行业的“中介”作用相同,金融领域存在的助贷行业,提高了借贷撮合效率,对于银行来说可以扩大业务规模;对于借款人来说,提高借款可获得性。但硬币也有另一面,新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对接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或P2P网贷等类金融机构资金时,助贷机构存在提供虚假贷款资料、无担保资质承诺兜底以及违规大量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告知新京报记者,“现阶段,助贷市场是一个比较混乱的市场,助贷机构也没有明确资质的要求。”
乱象1
虚构合同贷款倒手:借款人被“坑”300万,浦发被指未严格尽调
通过助贷机构贷出的300万元经第三方“倒手”却不翼而飞,助贷机构无力完整赔偿,借款人无奈写投诉信求助银保监机构……助贷这一袭华袍下的乱象正逐渐曝光。
而借款人提供的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的回函也为助贷乱象提供了注解。“关于您反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下称‘该行’)未对贷款进行尽职调查、教授中介机构和客户转款路径的情况,经查,该行未通过实地调查方式进行贷款尽职调查;贷款资金发放前,未对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进行深入审核;未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责令该行限期改正。”
7月11日,张文(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这封北京银保监局办公室于6月4日给他的《关于对XXX反映问题回复的函》[2019]XXX号。
张文向记者提供的这封写于几个月前的投诉信及相关机构的回函,把时钟拨回到一年多前。
2018年5月张文个人需要300万元资金周转,一家叫融成财富的助贷公司联系到他,业务员告诉张文:融成财富与银行合作紧密,可以为他快速办理低利率的房屋抵押贷款,只要按照融成公司和银行的要求,一切手续由融成公司搞定,一个月就可以放贷。
之后5月23日,融成财富带张文来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开发区支行,银行客户经理陈明(化名)对张文的情况进行了解。
根据张文的情况,银行方是以企业经营贷的方式来操作贷款。由于企业经营贷不能直接发放贷款给张文,所以要由助贷中介即融成财富为张文具体安排一家第三方公司、并准备一份第三方公司与张文的交易合同,再将张文名下的房产抵押给浦发银行。融成财富和陈明告知张文,这笔贷款审批下来后,须先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的账户,再经由第三方公司转给融成财富,由融成财富再转几道手,最后才能转到张文账户。
据张文的投诉信,助贷中介融成财富当时向张文表示,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只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就没问题,具体材料由融成财富来准备。
后来,张文抵押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小区近70平米的房屋,并在融成财富陪同下,到浦发银行支行签订了一系列制式合同。
以上信息均为张文此前向北京监管方提交投诉信件的内容。
另据张文提供的其与浦发银行《最高额度抵押合同》及公证资料显示,这处房产的抵押财产价值为686.52万元整。在合同中,记者看到,张文口中的融成全称为融成财富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融成财富”)。
张文与融成财富签署的《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显示,张文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用于企业经营的抵押借款,就此委托融成财富代为办理贷款事宜,提供居间服务。融成财富的服务内容包括:为张文贷款进行市场考察和业务调研,向张文提供合理有效的贷款方案;依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要求,代张文递交申请材料,并组织张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融成财富的报酬包括,张文按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贷款金额的1%支付融成财富报酬,即3万元(暂定报酬)。该笔费用被融成财富称为“咨询服务费”。
浦发银行将300万个人融资额度批到张文商人卡后,第二天,即2018年7月13日,张文按照助贷公司要求,向融资额度已绑定的第三方公司的招行账户转账。但在这之后,该笔300万贷款就再没有按照原“设计”的路径转到张文账上。
2018年7月17日,没有如约收到300万元贷款的张文当天上午来到融成财富,其股东关威、陈佳美以及经手业务员席某某告诉他,300万元贷款资金被跟第三方公司有关系的一个叫姚某某的人给骗走了、赌博输掉了。这家第三方公司是跟融成财富有过N单合作的另外一个名叫傅某某的人介绍的。而傅某某是经办业务员席某某认识了十年的一个大哥,以前的合作都没出过问题。此后,相关人员及张文到朝阳区建国门外派出所报警、做了笔录。
截至目前,虽然报了案,但张文并没有拿到完整的“赔偿”。据张文介绍,他一直都要求融成财富赔付,“融成赔付了一些,但后称经济困难,无力赔付”。
张文告诉记者,他并不认识助贷中介提供的这家名叫北京美雅艺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美雅艺众”)的第三方公司。
“经查,该行员工存在告知客户若客户自己使用受托支付贷款需要多转几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6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反映出该行在员工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6月4日北京银保监局给张文的回复函中,亦对陈明的行为,做出如是认定。
浦发银行相关人士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关于借款人张文(化名)投诉事件,我行在获悉后已第一时间开展相关调查。经查,我行未与任何助贷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在该笔业务中,我行经办员工确实存在部分违规行为。对此,我行已按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行已开展全面自查,并进一步加强全行合规教育与管理,以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天眼查显示,融成财富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注缴与实缴均为500万元,从经营范围看,融成财富是一家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的中介助贷公司。融成财富实控人/法定代表人名叫关威,仅有的另一位股东方为陈佳美。不只股东,公司的董监高工商登记也只有关威与陈佳美两人。
而据融成控股官网披露,包括关威、陈佳美在内的7位高管悉数源自SOHO中国。在融成控股官网“集团发展历史”中,记者看到,融成控股起家的第一桶金便是始于房产项目。
除了虚构与第三方公司交易合同,第三方公司本身也“名存实无”。
据张文与浦东银行签署的《个人融资易额度及支用借款合同》及公证资料显示,300万的贷款被打到一家名叫“美雅艺众”的第三方公司招行账户上。但记者调查发现,美雅艺众这家第三方公司当时处于连续“自行停业”状态中,然而张文的助贷提供的资料却审批成功。
天眼查显示,美雅艺众成立于2015年5月4日,注缴100万元。2018年10月16日,美雅艺众因“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或6个月以上)”,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即,美雅艺众至少从2018年4月16日开始,即已经处于“自行停业”的状态。
据记者看到的协议合同等,张文与融成财富《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与浦发银行《个人融资易额度及支用借款合同》、《个人授信合同》、《最高额度抵押合同》的签署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无论助贷协议或是银行贷款合同,均签署在第三方公司处于“自行停业”的状态之后。
此外,记者发现,张文与助贷公司、银行签署的协议与合同中,关于抵押房产内容前后不一致。
在张文先签署的融成财富《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中,抵押标的是张文一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华清嘉园近70平米的房屋。房屋的状态中显示,已出租(非自住)、有抵押。
而出现在张文与浦发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公证资料中的该处抵押房产,房屋状态为“自住”,在合同项下的浦发银行拥有“第一顺位”抵押权。
“浦发《最高额抵押合同》在最高额抵押财产清单中显示张文的一套66.08平米房子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与融成财富的《抵押贷款居间服务协议》信息存在矛盾。”与记者注意到的情况相似,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彭凯律师在阅读了张文与融成财富、浦发银行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公证文件后给出了五点认同,这是其中唯一一处“存在矛盾”的情况。
记者向张文求证,他告诉记者“本人在与融成财富签订居间服务协议的时候,位于海淀的房子无抵押”。
在这个过程中,陈文认为“可能会出现助贷机构主动骗贷,去捏造借款人信息,包括找一些有真实需求的借款人,但是钱没有打到借款人账户,被挪用了”。
在北京银保监局致张文的回复函中,监管方关于浦发银行是否存在“内外勾结、骗贷”做出的认同为,“关于你反映该行伙同助贷公司虚构贷款材料的情况,经查,我局未发现充分证据证明该行存在上述情况。”
7月30日,新京报记者致电融成财富、融成控股工商登记手机,核实张文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接电方称自己是融成财富人员,但对此事表示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按张文提供的号码,拨打融成财富实控人关威及股东陈佳美等人手机,对方均确认了身份。“这个你去问建外派出所”,关威说完此句后挂断电话。记者三次致电陈佳美,首次她告知记者“带着你的记者证,跟我约时间,来我办公室,我们会配合,其他的我不做任何回答。我也希望你们在做报道的时候,能够如实,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我们会进行相关的法律申请。”随后,记者按其要求约时间采访,她第三次接通电话后表示,“我也不太方便,就这样子好吧”。
彭凯律师认为,融成财富属于比较典型的线下房抵贷助贷业务,这块业务由来已久,业务逻辑简单,但实操中乱象不少。比如这个案子里面出现的绑定银行账户“美雅艺众公司”,从目前了解信息看,跟借款人无任何关联,但助贷机构业务员在营销时候说资金流转几次以后肯定会到借款人账户。这种“承诺”本身就存在问题,最终给借款人也造成了损失。关于“欺诈”,彭凯称,这个确实比较难直接下结论。从借款人角度而言,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乱象2
“中泰金融”业务员:装修合同加钱可以“做出来”
上述只是助贷乱象的冰山一角。变相收息费,无担保资质却为借款人提供增信也是乱象之一。
7月7日,一通贷款服务电话吸引到记者的关注。对方自称是一家名叫“中泰金融”办理贷款的业务员。记者以借款者身份与其攀谈,对方告诉记者,可以房产抵押或信贷,“中泰金融做的是银行的贷款,您是在跟银行贷款。您自己去银行,可能办不下来的,一般银行不喜欢接散户的。而中泰金融会帮贷款人找到银行贷款。”
关于中泰金融的中介服务费,对方称,中泰金融会根据客户的需要贷款量,匹配出一家银行或由多家银行、小贷公司共同构成的“打包”,具体要视贷款人的资质情况。同时,每个银行的利率也是不一样的。而中泰金融的中介服务费,大概3个点(即贷款总额的3%),“例如您需要贷300万的话,大概需要9万元钱。”但“如果是无抵押的信贷,服务费则为5个点,前期我们会先跟您签一个协议,您先交3000到5000元的定金,然后我们来给您做,下款了,您再把5%服务费中剩余的钱给我们打过来。”
7月17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常营附近的龙湖长楹天街的中泰金融公司所在地。在面聊中,该公司的业务员出示了只有一页纸的助贷中介信贷委托协议书。在这页纸上,记者看到中泰金融的全称为“中泰众川(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下仍称“中泰金融”)。
在大门口,记者看到一家银行信贷总额度为100万元的“装修贷”海报,据其介绍,中泰金融是其代理。“一个月,我们给银行大概能带过去几十批客人吧。从银行面签到制卡下款,大概总共需要半个月”。据其介绍,如果借款人自己无法提供装修公司的合同,助贷中介可以帮借款人“做合同”,但要多支付1%的费用。
记者反复与中泰金融的工作人员确认,对方告知记者信贷的担保兜底由中泰金融承担,但中泰金融及其实控人、高管以及历史股东名下,并没有注册具有担保资质相关公司。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显示,中泰金融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注缴3000万元,实控人及法定代表人名叫张棋。记者点击公司工商注册网址看到“该域名已过期,不能正常访问”。
张棋与中泰金融另外两位股东齐军格、王兴英相同,三人名下均只有中泰金融一家公司。而中泰金融的经营范围仅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等”流程外包性质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包括中泰金融在内,其历史股东/法定代表人李祥及历史股东赵东耀两人的名下,曾经同时拥有5家公司,且均为金融服务外包类的助贷公司,同样没有具备担保资质的相关公司。
而中泰金融两位历史股东李祥、赵东耀名下曾拥有的5家公司中,目前只有中鑫国源(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官网可以打开。官网显示,“紧密衔接金融机构-平台-信贷经理-客户”的助贷类贷款超市平台“众融创”,是中鑫国源(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运营的主要项目。其合作企业包括:360借条、小赢、飞贷、及贷、拍拍贷、宜人贷等,即中鑫国源(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助贷的资金方为网络小贷或P2P网贷公司。
141号文件强调:“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利益,在北京互金协会关于助贷业务的风险提示中,也曾明确要求,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
7月31日,中泰金融相关人士回应记者称,“我们公司从不给任何银行及金融机构承诺有兜底行为,因为我们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我们只是金融外包公司!至于银行装修贷款,我们也只是做代理销售,且客户用途必须真实,是真的贷款装修,贷款装修的合同一定是客户跟装修公司签订,更不可能由我们跟客户提供!对于您反映的我一定到公司严查落实!无则加勉,有则必须改之!”
在彭凯看来,目前国家监管针对助贷,主要还是141号文提的银行业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监管要点,典型包括核心业务不得外包、合作机构不得违规提供增信服务、合作机构不得自行收费等。对于线下助贷而言,他认为,也应当受制于前述要求的约束,同时线下助贷在营销宣传、人员管理等方面需要更加加强监管和企业自我约束,因为金额大,诱惑也大。
乱象3
康旗股份“暗战”助贷市场 秒白条违规收集近60万个人信息被罚
1月25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被罚10万元,而上述被罚企业是APP“秒白条”的实际运营商。这也让网络助贷平台的运作手法及违规收集借款人个人信息的行为昭然于世。
根据处罚决定书,在7个月的时间里,手机贷款超市、助贷平台“秒白条”共违规收集了近60万(563849)名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供合作方“上海千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千骄资产”)违规使用近13万(128540)名借款人个人信息。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但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秒白条”APP是一家借贷信息服务平台,其基本业务流程为: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在“秒白条”APP上实名注册,提出借款申请,“秒白条”实际运营方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借款用户推荐给合作的上游公司广州财略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财略”),最终由广州财略联系出借人操作放款给借款人,在此过程中,“秒白条”为借款人提供借贷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数额服务费。除此之外,“秒白条”还为广州财略提供贷后管理服务,当其推荐的借款人出现逾期时,“秒白条”负责催告通知还款。
天眼查显示,广州财略是一家简称为“AI考拉”的P2P网贷平台工商登记主体。官网显示,截至6月30日,“AI考拉”借贷余额为5.33亿元,当前出借人数量为1.7万,当前借款人数量为5.85万。即“秒白条”当时助贷的资金方是P2P网贷。
据监管方调查,在借款人向“秒白条”APP申请借款过程中,借款人需主动填写紧急联系人信息或是根据借款人授权由“秒白条”APP下载借款人个人通讯录信息存入“秒白条”APP后台。而千骄资产则通过“秒白条”的授权,查阅逾期借款人个人信息,包括借款人自己填写的紧急联系人信息及经借款人授权“秒白条”APP下载的个人通讯录信息。
此外,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显示,“秒白条”APP收集借款人个人信息过程中,通过“用户注册协议”、“平台服务协议”的部分条款及软件页面弹出的“是否允许读取联系人”的提示语向借款人就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作了简要的说明,经审查,该说明内容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要求。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对“秒白条”实际运营商开出10万元的行政罚单、对千骄资产开出5万元罚单。
据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秒白条”的实际运营商名称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为沈钢。天眼查显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今年2月15日已被注销,注销原因为“被隶属企业撤销”。
而其负责人沈钢的名下则有大数据风控服务企业——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旗发科技”)等“在业”状态公司。通过股权穿透,A股上市公司康旗股份(即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6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费铮翔系旗发科技的实控人。康旗股份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则持有旗发科技83%的股权,成为大股东方。沈钢担任旗发科技的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
今年5月7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旗发科技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霍尔果斯口岸工商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显示,包括“秒白条手机软件”、“秒白条运营系统”、“秒白条催收系统”、“秒白条客服系统”等22款软件著作权目前归属于旗发科技。
7月10日,记者在华为手机应用市场搜到“秒白条”APP。目前,“秒白条”APP的开发运营实体名称已改为“霍尔果斯旗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华为手机应用介绍中,记者看到,“秒白条”是一款信用借款、手机借款APP。资金来源为“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秒白条”目前的助贷资金包括持牌机构的网络小贷公司。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