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0:08:30来源:法律常识
五一假期有个绍兴本地的号码一直给我打电话,咨询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问题。多年的阅历告诉我这不是骚扰电话,更不是某些精神疾患的恶作剧。据他讲,双方已经协商一致,赔偿已经达成,谅解书也拿到了,法院一会儿说开庭,一会儿又说不开了,这两天又要开了,但让他们去司法局弄个什么证明。他表述不清,我听的费劲,前前后后几个电话,我在自己理解的范围内,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告诉他应对方法。
可是,节后第一天下午,电话又来了。正在忙着写辩护词,打断了我的思路,脾气再好,也忍不住了,我问他,你有律师吗?他说有个委托的律师,还有个法律援助律师。天哪,两个律师,竟然还来问我?法律援助律师,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委托的律师你竟然不去问他吗?他说,我的律师讲不清楚,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自己委托的律师对案情是最了解的,哪怕与案件实质无关,仅仅是程序问题,那也可以打个电话问法官或者检察官、民警,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怎么可能律师都不清楚呢?如果连你自己的律师都不清楚,你来问对案情毫不知情的我,我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他说,陈律师,我看你办过很多成功案件,所以就想来问问你。说实话,听到这样的话,我很感谢,但我真的不需要这样的信任。如果你真的相信我,你可以委托我,而不是有自己的律师了,还东问问,西打听,这是对自己律师的不尊重。如果你觉得自己律师不好,不负责任,或者专业性不强,那也是你自己找的啊。
法律问题咨询,没问题,也就打个电话的事情,但像他这样的问题,只有去问法院、司法局才能得到答案,毕竟这是个案的问题。而我不是他的律师,案情又不清楚,更没有立场替他去询问办案单位。来问我,不是难为我吗?
你和自己的律师多沟通吧,让他替你去问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吧。他嗫嚅着说,我两个律师都问了,都说不知道,然后就不理我了。再问下去,原来这个案件才花了**元。好吧,这下我明白了,原来是贪便宜惹的祸。
就像我在之前的文章中说过,有些律师为了接案子,公检法三个阶段的刑事案件,竟然有收一万的,有收二万的。一个刑事案件,历经公检法三个阶段,持续大约一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从被公安抓获羁押至绍兴某看守所开始,到一审法院判决结束,一般持续一年左右时间,一年时间里,律师要为你这个案件尽心尽力,持续跟踪,随时发表律师意见,和承办人沟通,竟然只收一二万?除去律师事务所应得部分和税收,到自己手里才几千元,花了一年甚至更多的时间,你觉得合理吗?不和其他行业相比较,仅就本行业而言,非常不合理,这就是恶性竞争,也是类似今天这样问题发生的本质所在。
某些律师为了揽案件,通过这种低价竞争方式先把案件弄到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案子办得好,办得坏,就这么着了。当事人去问进展,去问案情,都得不到热情的回复和有效的回答。这样的情形我碰到的太多了,之前的文章里也有提过,着实令人无语。
在我看来,不管律师费收多收少,要么不要接,既然接下来了,视为双方的一致认同,就应该全力以赴,才符合契约精神,也无愧于心。觉得少的,完全可以不接,而不是接了后再抱怨,偷工减料。
对于委托人,我也真心希望理智行事,请律师和买东西其实也一样,讨价还价,人之本能,但万万不可过了头,过了头,即便有两个律师,还得费心费力的骑驴找马,何必呢!
市场上好的服务,一般都会比市场平均价格高一点,这是市场规律决定的。劣币驱逐良币,选择都是自己的。
一点随想,有感而发。愿每个努力拼搏的人,都能被生活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