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1:55:16来源:法律常识
3月29月,广州市妇联与市中院携手在海珠区举办“巾帼展风采、法治我践行”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法治宣讲活动。来自家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反家暴项目资深社工现身说法讲解家暴案例,妇女维权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妇联: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探索社区联动机制
2017年,广州市妇联与市中院建立广东省首个“万事兴”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推动妇联维权职能与法院审判职能的有机融合。
2019年,市妇联与市中院决定依托基地联合举办“广州万事兴”系列活动,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正确婚恋、家庭观念,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3月29日,100多位社区居民参与了首期活动,了解遭受家暴后应如何求助,向谁求助,怎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对家暴“零容忍”的意识。
据悉,广州市妇联以政府购买的方式,由“心明爱”社工机构承接日常服务工作,实现专业社会工作和传统妇女维权工作相结合系统性地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该项目从个案跟踪、家庭辅导、互助成长等方面开展服务,在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的同时,探索出一套联动社区层面的反家暴介入模式,形成社区反家暴联动机制。
过去5年,广州市妇联推动180多个妇女维权中心、站、点纳入各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形成三级同心圆联动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41场。
法院:家暴证据收集有讲究,只拍伤情未拍脸难获认定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介绍,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广州市各基层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128件、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6件。除18件由当事人在提出申请后撤诉外,全市各基层法院共驳回申请36件(其中包括6件驳回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终结1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66份。
为什么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被驳回?
陈海仪分析道,两大原因是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家暴事实,以及证据不足以证明面临家暴现实危险。“有的申请人只提交了报警询问记录,但上面的内容都是自行陈述。有的申请人只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有为孩子抚养问题争执的内容,但被申请人没有言语暴力也没有威胁的言辞,没有体现出现实紧迫性。”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施暴方一旦被认定有严重过错,法院在精神赔偿金、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也将向受害方倾斜。“但在实践中,由于家事纠纷的隐私性和当事人的留存证据意识不高,很多情况下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实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陈海仪坦言。
她建议7方面收集证据,并详细解释了如何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1.报警回执、出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告诫书
“出警记录因内容过于简单,不能直接反映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建议同时提交或申请法院调取公安机关对施暴过程所做的询问笔录以及告诫书。”
2.伤情照片、病历、伤情鉴定意见书
“只拍摄受伤部位并不能证明受伤的是本人,最好拍视频,先从脸部或其他显著特征开始拍摄再拍摄受伤部位。”
3.家庭暴力施暴者所作的保证书
“建议对口头悔过进行录音录像,对书面保证进行收集提交。”
4.证人证言
5.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
6.录音、聊天记录
7.家暴现场的视频、照片
呼吁:莫让手机变成“冷暴力”工具
陈海仪还在受访时指出,年轻夫妇要警惕“冷暴力”现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陈海仪称,夫妻一方“一直盯着手机都不跟对方聊两句,相互不理睬”,或“回娘家一年半载都没有联系”,因长时间不沟通、故意疏远造成精神伤害的“冷暴力”现象,集中发生于年轻夫妇群体。她呼吁,年轻夫妇要多沟通,婚前婚后都应慎重对待婚姻。
去年年底,深圳女童在家中被父母殴打的事件受到舆论关注,女童父母被刑事立案侦查,曝光女童遭殴打视频的两人也受到行政处罚。有网友认为,爆料者是出于“公义”曝光视频,提出反对意见。对此,陈海仪强调,对非法行为,应该用合法手段去处理。
她表示,《反家庭暴力法》所指的“强制报告义务”,是指民众发现家暴的情况,或掌握他人涉嫌家暴的证据,要第一时间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而不是选择传到在网上。“因为视频同样涉及了孩子的隐私权,发布不当或损害孩子的权益。”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方晴 通讯员 穗妇宣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刘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