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重大刑事律师哪里找,昆山刑事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26 04:59:36来源:法律常识


湖北“药神”案: 比程勇的格列卫还便宜150元,看完电影才知道违法


因经历和电影《我不是药神》相似,2018年电影热播时,刘福应和妻子说,他很纠结,想要放弃,“但是一直有患者家属找他买药,本来准备到年后就不做了。”

全文4739字,阅读约需9分钟

因代购未经批准进口的印度药品,29岁的刘福应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江苏昆山警方抓捕。

刘福应是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人,他因本身患有乙肝而接触到印度仿制药。在此过程中,刘福应发现印度上市了一款新药“索菲布韦”,可以治愈丙肝,价格比正版药便宜很多。刘福应的家人说,刘福应逐渐萌生从印度代购药物的想法。

2017年,刘福应前往印度待了一个月,回国后开始通过网店代购印度药物。因经历和电影《我不是药神》相似,2018年电影热播时,刘福应和妻子说,他很纠结,想要放弃,“但是一直有患者家属找他买药,本来准备到年后就不做了。”

2018年12月26日,刘福应被昆山警方抓捕。刘福应的辩护律师周小羊表示,警方调查发现,刘福应所销售的药品有三类,除治疗癌症一类的仿制药外,还有精神类药物和伟哥,且涉案案值较大。“他(刘福应)本人和我说,他代购的药物中抗癌药占绝大多数。”

负责批捕此案的检察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案件目前处于批捕阶段,还没有移送检察院,“他涉及的药品比较多,各种各样的药物都有。”关于涉案药品中的抗癌药部分,检察官表示,会关注到这部分,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周小羊表示,严厉打击假药之立法目的可以理解,但这导致类似《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例陆勇案屡屡发生也值得反思。他建议最高法以量刑指导意见的形式,或者最高法、最高检以批复的形式对类似药品刑事案件进行从宽指导和调整,防止一刀切,适时修改《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和假药的定义作相应调整。


湖北“药神”案: 比程勇的格列卫还便宜150元,看完电影才知道违法


▲2017年,刘福应在印度。受访者供图

━━━━━

涉嫌销售假药


3月20日,湖北黄冈市麻城市下起小雨,29岁的曾铭(化名)牵着2岁的儿子,等待4岁的大女儿放学。自从丈夫刘福应出事后,她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每当孩子问起爸爸时,她安抚着,“爸爸出差了。”

此时距离刘福应被抓,已经有84天。曾铭说,2018年12月26日下午,黄冈当地一名警察领着几名江苏昆山的便衣民警突然敲门,进屋搜查,随后将丈夫刘福应带走,同时带走的还有丈夫的电脑和手机。“警察对我丈夫说,家里有小孩,我们就不给你戴铐了。”

刘福应涉嫌的罪名,是销售假药罪。

“我们之前也知道,刘福应在网上给他人代购印度药物,以及各类印度物品,被抓前,他已经打算年后就不做了,所以囤了一批印度药物,准备卖给病人做个过渡,好有时间去寻找其他代购。没想到年前就被抓了。”刘福应的母亲毛友珍在电话里说道。

曾铭回忆,丈夫最初接触到印度药,是因为他患有乙肝,这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影响,也时常会感到自卑。他通过QQ群搜索“乙肝病友群”,并在病友的推荐下,开始吃印度的乙肝药,相较于国内的600元每月,印度药只需要100元每月,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

为了治疗乙肝,刘福应经常在网上查找资料,发现印度上市了一款新药“索菲布韦”,宣称几乎百分百治愈丙肝,服用“索菲布韦”一个疗程三个月,需要2600元左右,而正版药一个疗程大约需要十几万美元,且这种药在国内未上市。

“乙肝无法完全治愈,需要服药和定期检查。这个信息给了他希望,他持续关注印度药,期待印度有一天也会上市治愈乙肝的药物。”曾铭介绍,2017年,刘福应办了旅游签证,独自前往印度一个月的时间,找到当地的药品市场。

接近刘福应的人士称,刘福应此前在广州的一家空调厂做质量检测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三四千元。2014年,他和曾铭结婚,先后生下两个孩子,相差不过两岁。“当时他的工资不足以支撑两个孩子的奶粉钱和抚养费,每个月还有2000元的房贷。”

印度的药品市场给刘福应留下很深的印象。上述知情者称,“那里就像是一个菜市场,世界各地的人都在这里买药,每天人都很多,当地人也在药店门口排着队,他找了一家正规的药店,查看了资质,同时可以出具正规发票。”

回国后,刘福应在淘宝开了两家网店,设置的关键词是“印度代购”,是买家提出需要代购的物品后,他再询问印度的代理商,通过快递将货物从印度发往国内,他通常也会存储一部分比较常用的印度药物,根据患者需要,快递发给买家。

在武汉,刘福应租了一间10平米的小房间,用于存贮部分印度药物。2018年7月底,刘福应找到自己的表哥毛成峰,以每月2000元的报酬,让他兼职帮着把药品快递给客户。

毛成峰的辩护律师介绍,2018年12月26日,作为共同犯罪的嫌疑人,毛成峰也被昆山警方抓获。律师表示,毛成峰后期才知道是药,但上面是英文不清楚药名、来源和用途,直到2018年11月初聊天时,才知道是走私过来的,不知是违法行为。

━━━━━

代购药品种类较多


2018年7月,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此时刘福应代购印度药物已经有一年多时间。

接近刘福应的人士称,刘福应刚开始看了陆勇的案件,得知检察院最后不予起诉,以为代购印度药并不违法。后来看了电影,刘福应才明白代购印度药的违法情况,他内心很纠结。曾铭回忆,丈夫当时也说过,不想再继续做代购了,但还是有很多老患者要跟他买药,他又继续做了下去,直到被警方抓捕。

2018年底,昆山警方发现本地有人销售精神类药物,被江苏海关查扣,在抓捕归案后,对方供出上线刘福应。据初步调查,其涉嫌销售的假药种类较多,不光是抗癌类药物,还包括万艾可(俗称伟哥)等,而且涉案案值数额大。

2019年3月28日,新京报记者电话联系昆山警方,对方表示,目前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不接受采访。另据负责批捕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案件目前尚没有移送检察院,“他涉及的药品比较多,各种各样的药物都有。”关于其涉案药品中,存在抗癌药的部分,检察官表示,也会关注到这部分,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

在看守所会见中,刘福应也向辩护律师介绍,自己代购的印度药品中,有三个种类,第一类是精神类药物,第二类是伟哥,第三类则是抗癌类药物。“其中抗癌药应该至少在95%以上,这些确实都是真药,而且还有10到20人,他们的药我都是免费捐赠的。”

刘福应的家人称,其中抗癌药最多的是治疗肺癌的“奥希替尼”,和治疗丙肝的“索菲布韦”,以及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等等。“格列卫”原研药的价格是5000元一瓶,同样疗效的‘印度仿制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程勇卖500元一瓶,刘福应卖350元一瓶。”

对于销售伟哥一类药物,刘福应称,是为了增加网店的销量,其利润很低。至于精神类药物,刘福应称,刚开始是昆山下家找到他要购买,此前他也没有接触过,询问印度的商家后拿货发货。他也曾上网搜过,发现这些是二级精神类管制药物,国内不允许销售,他和下家说过,但对方坚持,他也就同意了。

“这些精神类药物,在国内也多是学生考试或者学习紧张时购买,吃完的效果可以亢奋,注意力集中。”刘福应家属提出,其实他的“印度代购”网店,主要是为了符合买家需要,除药品外,也代购毛毯、手工艺品等各类印度物品。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3月12日,检察院已对刘福应和毛成峰申请取保候审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给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材料显示,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需要进一步查证,犯罪嫌疑人刘福应和毛成峰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不符合刑诉法第95条的规定,所以决定不予立案。

━━━━━

购药患者的求情信


从2017年代购印度仿制药开始,刘福应接触了很多的病人,这些病人来自全国各地。

刘福应被抓后,家属找到之前的一些购药者,希望可以为他写求情信。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几位通过刘福应代购药物的患者家属。电话中,几位买药家属表达了对刘福应的感激,使得他们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印度仿制药,家人服用后,病情得到缓解,并希望执法部门可以“从宽处理”。

来自广东的李春华通过刘福应购买印度仿制药,已有很长时间。

“2012年,我母亲患有间质性肺炎,当时医生说最多只能活五年时间,现在已经快7年了,母亲的情况还可以。”李春华表示,当初是医生推荐了一款名为“吡非尼酮”的药物,但正版药价格昂贵,大概是7000到8000元一个月。2017年,李春华找到网店代购刘福应,购买“吡非尼酮”印度仿制药,价格是1000元一个月。在服用几个月后,发现母亲的病情得以控制,家人对此也心生感激。

“我们也知道代购药违法,作为病患家属,也能理解国家的规定是为了安全,但发现有人吃印度药效果好,比国内药价格便宜太多,肯定想尽办法去买。”李春华知道,刘福应从中赚取差价,他认为“不管怎么样,做生意赚钱是应当的,毕竟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

患者家属因为无法承担正版药物的价格,找到刘福应代购印度仿制药。严兴军的姨妈患有骨癌,需要服用一款名为“帕唑帕尼”的药物。购买正版药一个月需要1万多元,通过刘福应购买印度仿制药,一个月是3800元,服药至今病情稳定。

“刚开始,我是通过在印度做生意的亲戚代购药。后来亲戚生意不做了,又开始找刘福应代购。”严兴军表示,由于有亲戚直接从印度带回过药物,也知道这款药物在印度当地的价格。“我知道他没加价多少,只有几百块吧。”

新京报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关键词“印度代购”,发现有大量商家代购各类印度药物,商品评价中,有很多关于各类药物的照片和评价,同时也包括伟哥一类药物的评价。记者随机联系几家,询问是否有抗癌药,客服均表示,有此类药物,具体可通过微信联系。

湖北“药神”案: 比程勇的格列卫还便宜150元,看完电影才知道违法


湖北“药神”案: 比程勇的格列卫还便宜150元,看完电影才知道违法


▲梁超凤的求情信。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摄

━━━━━

“此类案件频发值得反思”


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播后,各类药神案进入到大众视野。

2014年7月21日,电影原型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被诉至法院。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起诉。检察官在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说道:“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陆勇最终被无罪释放。

2019年,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公布了一起“药神”案。对销售印度版抗癌药易瑞沙的被告人贺某、李某作出二审判决,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该案二审承办法官卢俊莲认为,被告人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并从中谋利的行为妨害了国家药品管理秩序,应作定罪处理。但由于其行为客观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挽救和延续了部分患者的生命,从而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遂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裁判。

周小羊表示,严厉打击假药之立法目的可以理解,但这导致类似《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例陆勇案屡屡发生也值得反思。他建议最高法以量刑指导意见的形式,或者最高法、最高检以批复的形式对类似药品刑事案件进行从宽指导和调整,防止一刀切,适时修改《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和假药的定义作相应调整。

对于刘福应案件中,涉及的精神类药物以及伟哥等药物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假药的打击非常严厉。无论是代购印度仿制的抗癌药,还是其他精神类药物,只要是未经法律批准生产进口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都属于假药。

罗翔表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把销售假药罪定为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销售假药,就构成犯罪。不过随着陆勇案的出现,2014年出具了新的司法解释,对于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如果销售量大的话,肯定要追究法律责任。”

“现在中国还有很多购买印度仿制药的,一种行为如果是社会生活所允许的,就不宜以犯罪论处,因此司法解释有必要给予出罪。”罗翔建议,目前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定义进行修改,另一个是,把《刑法修正案八》中销售假药罪从抽象危险犯变成原先的具体危险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朱巍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没有经过药监局审批的药品就属于假药,有些在国外受到认可的药品在国内并不一定被认可,刘福应所售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没有问题。

朱巍教授表示,中国药品管理严格程度在全世界都位于前列,药品方面问题频出应该引发大家思考,药品制度是否应该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实验药品投放市场周期过长,境外药进口医保无法覆盖,且价格偏高。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应该被尊重,不应该把代购都放在销售假药范畴内,这样把刑法规定的销售假药的行为理解得过于宽泛。”

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实习生 王佳珺 编辑 曹林华 值班编辑 王洪春 校对 杨许丽

值班编辑 吾彦祖 花木南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打官司 刑事案件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找律师可靠吗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