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4:31:11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8月15日,王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行人张余撞成重伤。张余在医院治疗急需大笔费用,王庆称自己没钱,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核实后支付抢救费用1.8万元。钱用光后,王庆继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剩余医疗费,但遭到拒绝。王庆很不满意:“人家交强险能赔十几万,怎么你们才支付了1.8万元,就不想给钱了?”
王庆的要求是否合理?
按照法律规定,交强险存在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医疗赔偿限额最高1.8万元。
王庆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只负责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由于被害人损失是王庆醉酒引发,保险公司还可以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其追偿。
所以,王庆不但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更多医疗费,保险公司垫付的1.8万元最终也要其承担。此外,王庆还要承担伤者的其他损失。
除了民事责任之外,王庆由于醉酒驾驶,还可能被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责;驾照也会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