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5:40:10来源:法律常识
江阴法院近日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李某犯事被抓,在面对法律制裁的时候,竟妄想可以通过熟人获得缓刑,没想到最终却是被骗了钱财。
2017年1月,李某等三人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张家港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即将进入审判程序时,李某的朋友王某称,自己在法院有“熟人”可以打通关系帮忙判缓刑,但随后他就提出判缓刑需要费用打点,向李某等人收了3万5千元。因为迟迟没等不来消息,几次催促后王某也总是推三阻四、敷衍塞责,李某三人这才意识到受骗报了警。
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王某这才承认,自己根本没有帮三名受害人找“熟人”,他也压根儿找不到所谓的“熟人”,甚至对于判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都一无所知,这些钱一到手就被他用作周转自己的生意以及其他开销挥霍光了。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