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7:12:26来源:法律常识
文/蔡洛冰
美业,是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垂直整合。两者在功能上互补,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消费者进行针对性的服务后,再搭配保养品让消费者进行长期的居家护理。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人们对优质生活的追求促使美业呈现井喷式增长。从2009年到2017年,不到十年间,全国美容机构的数量达到357万家,年均复合增长率(GAGR)达到12.83%。
从2013年开始,美业的发展整体成上升趋势,并且在2017年达到7603亿元的营业收入,占GDP比重0.96%。随着美业市场容量不断扩大,更有报告预计我国美业市场规模到2023年将达1.64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9%,是2017年规模的两倍。
从中国客户网提供的《广东省美容院名录2018最新版》来看,截止到2018年年初,广东省注册运营的美容院达到2466家。不仅如此,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市场容量大,是美业消费者聚集地。可见,美业的发展情况对广东的整体经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广东美业整体发展呈上升趋势,美容院的情况却不容乐观。科技美肤、家用科技美肤仪器等噱头高、麻烦少、价格低、效果好的新进美容产品正大口吞噬着美容市场,许多传统美容院面临中年顾客锁不住,年轻顾客不进店的窘境。此外,部分藏匿在广东街头巷尾的无牌照美容院造成的医疗事故和消费陷阱引发的一系列纠纷,也让消费者逐渐对传统美容院失去信心,许多美容院从业者甚至笼罩在“倒闭潮”的阴影中。
最令消费者望而却步的是无论是知名的老牌美容院,还是个体经营的小型美容会所,消费陷阱时常可见。广东卫生法学会美妆养生保健法律专委会副会长张清云曾公开表示:“整个美容行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寻找一种崭新的适合时代要求的产业运作模式迫在眉睫。”
近日,编辑暗访了几家广州知名美容院,发现消费陷阱花样百出,在消费过程中如何练就“火眼金睛”,避开陷阱成为消费者的必备技能。
近日,广州华美医疗美容医院24周年庆推出多个免费项目,编辑咨询了“24万次水光针0元送”的具体情况,客服表示一般水光针项目是按疗程购买的,免费赠送的只是首针。因为存在个体差异性,不同顾客需按自身情况购买水光针疗程才能达到最佳效果。而对于“全线首单0元”的说法,就存在更大的歧义了。消费者必须在华美购买4个项目,才能获得1个项目的免费优惠,而且这个免费项目必须是4个项目中价格最低的,这显然与其宣传的全线首单0元有所出入。
无独有偶,广州美莱医疗美容也存在类似情况。客服表示“首单0元”活动需要消费者购买具体项目的整个疗程,才能获得首次服务免费优惠。
对于广州美恩整形医院推出的“1111个0元免费眼鼻整形”活动,客服则表示消费者需要与医院签约,同意作为案例代表医院的形象去做宣传才有机会享受优惠。
面对这种有条件或有代价的“免费”,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王文佳律师解释说:“零元购其实就是利用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经营者明示的格式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此类促销虽然看似天上掉馅饼,但实际上暗藏消费陷阱。如果是真实的零元购,就涉嫌违法倾销,其行为应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查处。”
“一夜整成某某某”是不少美容院惯用宣传标语,为的让消费者相信这种有模版的“快销美丽”可以实现,而事实上是无论技术多高超的医生做同一个项目,效果也会因为客人不同的身体条件而或多或少有差别。
广州广美整形美容医院今年9月份被消费者在网上投诉称:“广美医院一段时期以来通过某些媒体连续刊登声称该院拥有‘三大专利整形’技术并完美缔造了‘中国的金喜善’的虚假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编辑了解后发现,广美确实有过“缔造中国金喜善”的噱头,客服向编辑解释:“需要面部基础满足要求才可以按客人提供的模版进行手术。广美提供美学设计,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在广州曙光医学美容医院的首页“明星青睐”一栏可以看见许多知名艺人加入了“明星美丽俱乐部”,根据官网介绍,这个俱乐部可邀请少数曙光VIP贵宾成为会员。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这种不以产品效用吸引顾客的宣传手段还存在一定争议。
当编辑向客服询问到这些俱乐部的艺人是否在曙光医院做过美容项目,客服肯定地表示,奥运冠军陈小敏、贾静雯和韩国天团等都在曙光做过美容项目,并可为编辑提供证据视频。但当编辑在个人QQ上与曙光客服人员沟通时,却发现他们所谓的证据只是几张图片,并不能说明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近期广东省消委会接到这么一个投诉。消费者曹先生反映,今年5月,其在澜束美容养生会所接受免费面部清洁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使用精油后告知曹先生,已使用十瓶精油,每瓶398元,如果曹先生办理会员卡,已使用的精油可以免费赠送。经不住会所工作人员的软磨硬泡,曹先生办理了价值8800元的会员卡。办完卡后,工作人员又以曹先生有掉发现象,需要保养肾为由,推荐曹先生办理价值12800元的会员卡,可以全身保养。在工作人员的轮番诱导下,曹先生再次支付了4000元。然而在保养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未告知曹先生的情况下将免费的姜油换成价值3980元的艾膏,曹先生认为该会所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其实这种陷阱在广州多家美容院并不少见,很多消费者原本进美容院只是想做单一项目,但消费过程中就会被各种“忽悠”,被商家表面推销实则强制地购买整套产品或办理巨额会员卡等。生美情况如此,医美也存在同类问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王文佳律师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遇到商家欺诈销售、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保留证据,可向消费者协会求助,可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遭遇人身财产损失的可提起民事诉讼。遭遇合同诈骗、传销诈骗,遭到财产损失的,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过老客户介绍新顾客来收取回扣或其他利益回馈的销售方法,相信大家都觉得似曾相识,很多人觉得这种推销方法有点非法传销的影子。美业现存的返利机制,仿佛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业“潜规则”。
广东美恩整形美容医院此前推出过“推荐礼”活动,编辑咨询客服后得知此活动已下架,但老客户推荐新客户消费,可根据新客户消费情况获得一定的回馈。老客户只要介绍新客户进店消费就可以免费赠送除皱、脱毛等项目,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新客户的消费额返回一定的现金。广州曙光整形医学美容医院的客服则告诉编辑,介绍新客户来店消费,介绍人就可以获得新客户消费金额10%-20%的抵用券。同时,介绍人在店做项目还能获得七五折的折扣优惠。令编辑困惑的是,每当编辑向这些美容院提及返利机制时,客服不约而同表示要通过电话联系,文字表达不清楚。但实际沟通后编辑发现并不存在文字沟通障碍,倒像是美容院在欲盖弥彰。
编辑就此问题咨询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王文佳律师,其表示:“区分商家消费返利行为属于正常营销方式还是存在消费欺诈、甚至涉嫌传销诈骗,关键在于产品或服务是否真实,返利额度是否合理。不真实的产品或服务消费,拉人头,发展下线,以赚取人头费为主要目标的方式,则有传销的嫌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美业的消费陷阱虽然花样百出,但消费者只要坚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原则,就可以避开不少。作为消费者,购物前要看清楚参与细则,查看是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均进行了清晰的约定,特别是关于违约责任应仔细阅读,避免掉进消费陷阱,同时,消费者消费时应选择信誉好、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并向其索取和保存有关凭证,以便以后的维权使用。广东美容院数量庞大,鱼龙混杂,消费者考察一家美容机构是否正规有以下几个标准:医疗美容机构需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方可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经营生活美容机构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只需取得健康证明和经过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即可。另外,天眼查等APP可以查询这些机构的证书,切记留意证书的有效期限及营业内容。
广东美业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努力,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有任何不法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广东美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消费者、监管部门和商家的共同合作,把这些消费的“坑”填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才更有保障,美业才能扫除障碍,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