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8:53:45来源:法律常识
物业人员在门口玩手机
业主
开发商未完善小区的配套设施,拒缴物业费;
物业工作人员坐我家门口7小时是错误的!
物业
家门口属公共空间有权坐,合法方式催收费;
开发商未兑现承诺,业主不应拒缴物业费!
因开发商未完善规划好的配套设施,高新区公园5号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19日晚,该小区物业公司一行5人,来到业主白先生家门口催收物业费,被拒绝后待在白先生家门口,直至凌晨1点。
守在业主门口 凌晨1点才离开
傍晚6时许,白先生在家里照顾两岁的小孩,突然敲门声响起,打开门一看,是前来催收物业费的5名物业人员。白先生有三个月的物管费没交,分别是10月、11月以及还未来到的12月,一共2000余元。白先生拒绝缴费:“我说要等我老婆来,她在管物业费,结果他们反复敲门。”而物业人员说,只要交钱他们就走,于是双方争执不清。
白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视频显示,白先生打开门后,5名物业人员正坐在门口玩手机、吃零食。白先生于是报警。“从8点开始,警察协调了两个小时。”白先生说,在警察的劝说下,5名物业人员暂时离开,警察走后,5人又带着凳子回来,一直守在门口吃零食、玩手机。“拍视频的时候安静,没拍就叽叽喳喳的,我在楼上听到了。”邻居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白先生楼上,直至凌晨1点左右,5名物业人员才离开。
配套设施不完善
业主拒缴物业费
业主们告诉记者,拒缴物管费,是因为开发商未完善小区的配套设施。
白先生说,买房时开发商曾宣传小区内将修建儿童娱乐设施、游泳池、健身房等配套设施,但入住后,这些设施并没有兑现。多名业主称,这些设施本将在二期修建,但目前二期还未动工。
业主们说,为了照顾业主的情绪,开发商为每户预存了一年的物业费,直至今年10月份,业主才开始自己交纳物业费。
白先生告诉记者,他不反对物业前来催收物业费,但希望物业能采用合法的方式催收,比如出具正式的催收函或者律师函。白先生认为,采用守在家门口的催收方式是错误的。目前,业主们准备选出业主代表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继续与物业方面交涉。
物管工作人员:
家门口属于公共空间
20日下午,记者来到公园5号小区正门口时,见到了白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的物业人员王先生。“昨天下午6点,是我和另外一名安全员及3名管家过去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确一直守在白先生门口直至凌晨1点,但是一直没有吵闹,只敲了两三次门。他认为,白先生家门口属于小区的公共空间,他们有权坐在那里,用合法的方式催收。
“地产商给你的承诺,就去找地产商,人没找对。”王先生认为,开发商未兑现业主的承诺,业主不应该把气撒到物业公司头上,“收不齐物业费,未来我们可能都发不起工资”。随后另一名物业人员找到记者,表示不便继续接受采访。
律师:
双方行为都不合理、不妥当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未按约交付配套设施,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但不应将与开发商买卖关系的矛盾,转移到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关系上。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汪东举律师认为,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但物业公司这种上门催收的方式,不妥当、不合理。”陈小虎和汪东举均表示,物业公司催收的行为如果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也涉嫌扰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