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6:57:09来源:法律常识
闲聊时,问过几个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朋友,在现场勘查中,最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时,他们的回答并不一致,很多人讲的都是细节方面的内容,很少有人从宏观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郑重声明,因为木林没有实际的现场勘查经验,这是一篇外行写给内行的文章,在细节方面讲的肯定不多,更多的是想从现场勘查到底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民警应该如何从宏观方面进行理解把握进行阐述。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主流观点认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时间、地点、路面、人员、车辆、物品和环境等进行的勘验、检查、调查,并将所得结果,客观、完整、准确地固定、记录、采集下来的活动。包括现场调查、现场痕迹物证勘查、现场道路及环境勘查等(观点①)。
木林认可这种说法,但也有一些自己不成熟的认识,试着和朋友们探讨一下。
做每一件事情之前,我们都应该知道为什么要干这件事情,干这件事情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在事故处理中,同样需要我们考虑,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目的,到底是为了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有观点认为,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辨别事故真相。
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实地勘查、现场调查、现场分析、现场复核四个方面工作。
木林粗浅地以为,是否还应该再加上两项工作,现场防护和现场撤离?
对于一般的不太严重的事故来讲,如果符合用简易程序解决的话,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很容易完成和实现。这四个方面的工作,在相对简单一些的事故中,并没有要求阶段的转化过程必须明确,对于经验丰富的民警来讲,可能在实地勘查的同时,其他的工作也在穿插、反复、跳跃式地同步进行着。
但如果碰到一些结果严重、影响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死亡类事故,在没有更多民警参与现场勘查,对于只有两名民警,甚至于是一名民警带一名辅警进行现场勘查时,这一系列动作的设定,可能就是一纸空文。
从立足于只有两名事故处理民警出现场处置,来进行探讨的话,木林认为民警应该在现场勘查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接出警指令至到达现场展开勘查之前,自己应该在脑子里面提前先过一下这几个问题:肇事车辆驾驶人不能确定怎么办?驾乘关系确定不了怎么办?是一起骗保事故怎么办?是一起肇事逃逸事故怎么办?是一起伪造顶包事故怎么办?有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现场有人情绪过于激动怎么办?现场安全防护怎么办?办案执法的公正性受到质疑怎么自证清白?有人现场摄录直播采访怎么办?
二是,从到达现场到撤离期间,要以对所有人安全负责的精神,随时统筹做好现场的整体安全防护工作,及时请求相关人员协助,劝离现场内的无关人员,防范发生次生事故,绝对保证自己以及现场周边人员的安全。
之前,虽然也有一些当事人感染有呼吸道类的传染病,但大家一直都很少谈论涉及到传染病方面的防护问题。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出警民警在疫病的防护方面,也应该引起注意。这并不只是这一特定时段要防护,而是以后工作的也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三是,不管是不是交通事故,不管最终案件是否归自己管,都要进行先期处置。在对现场先期处置中,虽然抢救事故伤者是第一要务,但一定要记住自己不是专业的医生,自己的工作职责是组织施救和协助抢救,工作要做的紧凑专业亲和,既不能引起公众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质疑纠纷,也不能影响自己后续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是,抢险救助和调查取证要兼顾进行,一定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其他摄录设备同步记录,迅速的查找并暂时隔离控制相关人员、物品,特别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或者其他重大嫌疑人,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车之间、人与物品之间、人与手机之间的控制隔离;尽可能地让其他人证在现场附近等候,如果不能等候的,要简单地询问摄录下需要重点查证的事项及联系方式,为移交或勘查完毕后的即时询问创造条件。处理完最紧急的伤者施救工作后,要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判断。
五是,到达现场后,一定要及时地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单位协调或派人增援的,及时报告。如果属于交通事故,立即展开勘查;如果不是,报告移交;不能确定的,如果后果不严重的,按事故先勘查处置再请示,后果严重的应在保护现场的基础上请示处置办法。
六是,现场勘查最主要的工作,在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以及诉讼程序的要求,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中设定的项目为核心,通过发现、收集、固定、提取、保全等方法,将现场及周边那些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以及发生、发展过程的各种证据材料,遗留的第一手原始证据材料,尽可能完整地固定、记录、记载下来。在未固定保全前,不能带有个人偏见,不能先入为主地进行选择性判断取舍。
七是,要围绕事故涉案人交通行为方式的确定来做工作,把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车辆驾驶人的确定,驾驶人行为状态的确定,车辆上相应痕迹物证的固定提取,列为重中之重。
八是,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等中记录记载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法定证据种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求。更要能在现场撤离后,依据这些材料,实现对事故现场的高近似度恢复再重建。
九是,勘查结束,现场清理前,既要核对现场勘查照相、摄像、绘图和笔录、记录等内容的齐全一致性,确保收集、固定的证据材料或相关细节情况,能够为后续的调查询问、检验鉴定、分析认定提供支撑验证,更应该对事故的现场的整体情况再进行一下分析判断,及时排除相关怀疑,实现自己的内心确信。
十是,民警最好能在每起自己勘查的事故办理完毕之后,都应该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反思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培养自己会发现、能发现、即时发现证据的能力,不断地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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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①:来源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要则》第58条第1项。其他观点,来源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