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3:40:46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11月19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陈汉君)田某是房产中介业务员,由于工作努力,多次获得销售冠军称号,但公司克扣他的销售提成及奖金,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后公司借故将田某辞退。田某在本报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诉讼。今悉,东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该中介公司应赔偿田某23万余元。
田某于2010年从老家襄阳来到武汉,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当业务员。大学时,田某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他业务能力提升很快。2012年,田某就获得了该公司的年度“销售冠军”称号。年底拿到了一笔冠军奖励。这让田某卯足了干劲继续努力工作。
2015年底,中介公司的老板找到田某,声称公司需要扩张,后期的销售提成和奖金暂停发放,待资金周转过来后再发放。这就意味着田某每月到手仅有2000元左右的基本工资。老实的田某认为,公司并没有克扣他的钱,只是晚点发放。随后,老板将他调往一家新房产中介公司。
田某的工作热情依旧没有改变。2016年,田某连续5个月获得新公司销售冠军的称号。到了今年初,田某向新旧两家公司分别提出发放前段时间的提成和奖金,被两家公司以资金流转不足拒绝。
眼看拿不到销售应得的收入,田某的工作热情渐渐冷了下来。新中介公司竟以此为由,暂停发放田某的基本工资,后于7月底将其辞退。
8月,田某通过楚天都市报看到本报公益律师帮扶弱者的报道后,遂向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律师杨宏求助。杨律师耐心作出解答,虽然田某被调往多个公司工作过,但这几个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其以往工作年限要合并计算入新单位工作年限。因此,可以向新公司提出销售提成等索赔主张。鉴于田某经济困难,杨律师当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很快,公益律师杨宏代理田某向东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请仲裁。在开庭前,杨律师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到几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锁定了证据。仲裁委最终采纳了杨律师的代理意见,近日裁决由新中介公司向田某支付销售提成、奖金和未发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
今起,有维权需求的贫弱市民,可在每周一至周六,前往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北二门一楼1030室)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