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1:56:3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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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和李女结婚六年,婚后育有一子王小男。在王小男五岁的时候,王男和李女因感情不和欲协议离婚。在协商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上,李女要直接抚养孩子,要求王男每月出抚养费2000元。王男对李女直接抚养孩子一事无异议,但称自己月收入4000,仅同意每月支付600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金额问题发生争议。
那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到底该如何支付抚养费呢?
徐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全部或者部分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期限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一般情况下,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几个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2、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以参照当年的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照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3、子女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止。
4、即便是双方协商好或者法院判决金额的抚养费,如果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发生生活、教育或医疗方面的支出,仍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协议金额或者判决金额的抚养费金额的合理要求。
小结:
夫妻缘尽,但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是斩不断的牵挂。愿所有离异家庭的子女,仍能得到父母完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