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6:22:23来源:法律常识
狗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之一,也是很多家庭的亲密伙伴。不同种类的狗或性格温顺、或有攻击性,狗伤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在小区内被狗咬伤,应该找谁维权?
一、案例回放
2018年5月19日17时58分许,湖北省武汉市的刘某(8岁)在小区305栋、309栋附近行走时,被小区的流浪狗咬伤。后刘某注射狂犬疫苗及血清蛋白,花费2680元。刘某被狗咬伤后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不愿下楼,害怕再被狗咬,导致上学放学均需人接送。刘某受伤期间,其父亲请假在家护理,为此被单位扣发工资2080元。
后刘某的父亲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理刘某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诉至法院。理由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放任小区内外的流浪动物在小区内乱窜并多次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案说法
在小区里被狗咬伤,首先要理清楚责任主体。《民法典》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法律规定来看,动物侵权,承担责任的主体可能是: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或者被侵权人自己。回归到我们的主题,在小区里被狗咬伤,谁应当承担责任?需要确定三个问题:其一,狗是被饲养的狗还是流浪狗?其二,如果是流浪狗,是否可以要求小区物业赔偿?其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首先,区分狗是被饲养的狗还是流浪狗。“饲养”是指特定的人通过提供食物的方式对动物进行培育和实际控制的行为,饲养动物通常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并伴有固定的场所或设施。而被遗弃、丢失并逐渐离开饲养人的控制,远离家庭环境,脱离饲养状态,无固定饲养人的,便是“流浪狗”。对于饲养的狗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是流浪狗致人损害,是否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和管理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及时提示业主并采取防范措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本案中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看其在服务过程中是否以多种形式提醒业主文明、规范养狗,是否组织人员进行流浪狗清理活动,发生狗伤人事件是否及时救助等等,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便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责任。
最后,看是否具有免除或减轻责任的事由。生活中,很少有人故意自损,但过失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在小区被狗咬伤后,要考虑被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有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下,才能免除或减轻侵权一方的赔偿责任。而判断被侵权人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需要综合考虑动物的危险性、被侵权人的行为招致危险的可能性、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监督管理义务的履行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以上就是在小区内被狗咬伤后的维权路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作者:于若楠律师/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