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9:55:11来源:法律常识
问:某大学在校生王某和李某自愿参与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分属两队。比赛过程中,王某起跳上篮时,李某也起跳进行防守,双方在空中发生碰撞,王某倒地受伤,李某也被判犯规。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为左肩外伤,随即将李某诉讼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问李某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王某摔倒受伤前与李某有身体接触,根据比赛规则,李某的防守行为构成犯规,但构成犯规不必然承担责任,除非李某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篮球比赛具有高度对抗性和风险性,很难要求参赛者每次动作都经过慎重考虑,所以不能以较高的标准来要求参赛者履行注意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