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2:21:51来源:法律常识
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以用工自主权为由,随意单方面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工资待遇,这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约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减低劳动报酬,迫使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对调岗降薪的行为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被公司拒绝恢复原岗位和薪资的,可以发出被迫离职通知书,并投诉到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N。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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