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2:40:21来源:法律常识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被人借钱的时候,容易犯“拒绝困难症”,去要钱的时候“社交恐惧症”又发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却被对方“糊弄学”堵回来。钱被借出去,真就一去不回了吗?
男子小木和女子小李是朋友,小李向小木借钱,声称是家里出事急需用钱。
小木二话不说便答应了,通过微信及支付宝连续多次转账给小李共计3万元。两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小李也没有写借条,但是多次发微信消息,跟小木承诺会尽快还钱。
转眼之间3年过去了,小木还未收到任何还款。他心地善良,鉴于朋友关系,也没有催促小李还钱。
然而世事无常,小木的亲人突发疾病,巨额医药费几乎花掉了他的全部积蓄。小木每天都为筹钱苦恼,希望那笔欠款能缓解一下燃眉之急,于是他多次催促小李还钱。
面对小木的追讨,小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脱,希望再多给点时间。小木发微信给小李,一再说明情况,希望她能早点还钱,对方却微信回复不是本人,她不是借钱的小李。
小李一直逃避还钱,小木无奈又着急。他想办法用其他方式联系小李,却始终无果。这笔“救命钱”不能白白“打水漂”,小木找到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忙尽快拿回欠款。
接受委托后,律师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发现这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只要出具银行流水、借条等相关证据便可起诉,通过法院判决并申请执行即可达到目的。
但在本案中,小木并未要求让小李提供借条,只有线上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微信上“小李”声称不是本人,那案件的焦点便是证实她的身份。
针对小木的诉求,为了尽快证实对方身份,律师搜集证据后便起诉到法院,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最终查明了“小李”所用社交软件的实际用户及真实身份信息。
开庭后,律师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信息,以及能证明借款确系其本人所借的一系列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小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小木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同时,律师提醒小木,如果小李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像小李这样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想报警的心都有了,但是欠钱通常是民事纠纷,报警把欠钱者抓走的可能性太小。欠钱不还涉嫌违法,可以去法院告他。
诉讼具体怎么做呢?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然后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最后通过法院判决追回欠款。
现在社交网络发达,不少人都通过线上借钱,那能否用微信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呢?电子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完整,能明确存在借款关系,直接表明对方身份,还要约定好还款日期和利息,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此款项为借款,在双方发生争议时有据可依。
线上交易都是实名制,并不是一句“不是本人”就能逃避责任,欠钱不还,情节严重的“老赖”可以申请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谁再微信借钱不还,就把这篇文章发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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