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2:46:26来源:法律常识
这个春节,湖南籍包工头刘文没有回老家过年,而是留在江西南昌讨薪。
半月谈记者7年前曾跟踪采访过刘文的施工队变“讨薪队”的经历。如今从农民工“晋升”为包工头,刘文的法律意识明显提升。今年元旦伊始,他专门请了一名律师协助讨薪。但面对欠薪方,他始终没有勇气向其发出律师函。
“讨薪不仅仅是说理讲法,还有人情世故。”刘文的顾虑在于,一旦对簿公堂,双方便彻底撕破脸,不利于继续在当地承接工程。“上门讨薪虽然卑微,但有时能要到一点。”
包工头成“夹心饼干”
“当农民工和做包工头,你感觉有啥区别?”
“以前只是被别人欠薪,现在成了夹心饼干,不仅被拖欠而且还欠别人。”
49岁的刘文带领着一支200余人的施工队。他拿出一沓劳务分包工程结算付款单给半月谈记者看,目前被拖欠工程款约800万元,其中约60%是民工工资,欠薪方既有房地产开发商,也有总承包单位,拖欠时间最久的达7年。
为了解燃眉之急,刘文先后从多家银行贷款300万元用于发放工资,但仍有200余万元缺口。不久前,其中一家银行催促刘文归还100万元贷款,他四处筹钱,勉强在还款日前一天还上。
“我现在是急得跳脚。”刘文带半月谈记者来到与其合作时间最长、合作项目最多的江西国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分包方,刘文从该公司承揽多个项目。双方核对账目显示,该公司尚欠刘文所带班组200余万元。
“现在行业不景气,但我们坚持付农民工工资,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会承担。”国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小苟坦承,公司虽已向银行贷款,但也只够支付部分工资。
“我们也是被拖欠方,仅一个知名开发商就拖欠我们11亿多元。”李小苟说,因为怕结不到钱,今年都没敢从开发商手中接项目,年前还专门派人向开发商催讨欠款。
听完李小苟解释,站在一旁的刘文无奈表示,只希望国金公司能从即将发放的工资中匀出一点钱让他救急。经协商,国金公司和刘文初步达成“以房抵工”的口头意向。
“房子虽然比不上现钱,但可以抵押贷款给兄弟们发工资。”刘文手头上捏着一张名单,上头除了国金公司,还包括其他讨薪对象。
资金源头问题让讨薪难上加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昌有多个房地产项目停工。房地产市场的波动直接传导至工程建设领域。据南昌市劳动监察局统计,2021年以来其线下受理的欠薪投诉有1000余件,同比增加约20%,多涉及工程建设领域。
“近两年农民工欠薪问题和过去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房地产领域资金源头出了问题,一些开发商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引发连锁反应。”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李宏宇介绍,劳动监察部门在核查投诉线索时发现,不少总承包单位来自开发商的资金进项很少。
从关系上看,开发商、总承包商、劳务分包、农民工形成建筑行业密不可分的链条。若出现开发商无法及时拨付工程款而导致总承包单位等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责任如何划分?
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门规定,“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李宏宇解释,从法律关系来说,建设单位和农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农民工和总包、分包单位才存在用工关系,但实际情况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设工程款被拖欠。
“劳动监察部门追究开发商的责任难度很大,我们可以对其下达整改指令。对拒不整改的,可以对其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但这并没什么用。”李宏宇说,他们最怕的是开发商“躺平”,使农民工讨薪难上加难。
与此同时,工程垫资、层层转包等老问题仍未完全得到根治。分包单位作为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大多数预先垫付工资,一旦开发商与承包商间出现问题导致工程款延迟支付,分包单位就无力垫付,处于关系链条末端的农民工就成为欠薪牺牲品。
被称为资方“紧箍咒”的工资保证金效果如何?据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李清介绍,他们主要以调解、行政执法、联合惩戒等手段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很少动用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一般只占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真正用起来并不够。”
江西省总工会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王惠也表示,自己所接触到的讨薪案件,很少有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
“虽然艰难,但还是依法讨薪最靠谱”
虽然讨薪依旧艰难,但经过这么多年摸爬滚打,刘文还是觉得依法讨薪最靠谱。
从加强部门协同到完善国家立法,我国近年来在农民工欠薪治理上不断进步。“我们今年清欠态势平稳,基本上能做到农民工有投诉,政府有回应,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快办快结。”李宏宇说,对于因资金源头导致的欠薪问题,则需要在联合治理机制下进一步调查,寻找解决办法。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等一些好政策在落地时却被打了折扣。“一开始进工地时,农民工都登记了姓名、身份证号用来领工资,还经常会有政府的工作人员来检查实名制落实情况。但越往后管理就越松,总承包单位常常让包工头写人数,只要总工资不超过一定金额就行。”包工头袁大桥说。
王惠建议,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将各项目农民工名单交给开发商与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未做到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未分开等问题,须立即调查并严厉惩处;无论开发商是否“躺平”,农民工都应积极维权,因为一旦过了诉讼时效,讨薪只会更加艰难。
项目完工后,工地会张贴向缴费单位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刘文及其班组的农民工表示,他们很少留意工地告示栏,建议在公示期间,劳动监察部门能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农民工,让他们遇到欠薪问题能及时投诉举报,真正发挥保证金的作用。
来源:半月谈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