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5:02:17来源:法律常识
一、计时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0万元(含)以下: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1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四、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五、风险代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六、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五倍。
七、法律顾问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6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八、 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一、计时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
三、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四、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五倍。
五、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一、计时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
三、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0万元(含)以下: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1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四、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
五、风险代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六、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五倍。
七、法律顾问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6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
八、 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5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一)适用范围: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民事、商事诉讼:3000—30000元;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5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0万元(含)以下:8%,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1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收费的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