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5:59:2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桂林12月24日电(通讯员张文浩祎 韦雁)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就司法救助对象蒋某明、李某焜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适当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同时还邀请一名律师作为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办理进行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听证会上,该院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相关机制和案件办理情况,申请人蒋某明、李某焜分别介绍了其目前家庭经济情况。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认真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救助标准,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救助金额的管理等问题开展公开评议,并逐一发表意见。
据承办人秦庆宏介绍,申请人蒋某明、李某焜两家均为受害群众,原本家中生活已较为困难,在各自案件发生后,更是对其两家的劳动力造成严重打击,生活雪上加霜。
经公证人员公开评议认为:拟被救助的蒋某明、李某焜家庭困难情况属实,应综合考虑其两家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费用,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建议,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救助社会弱势人员、建设和谐社会的救助目的,帮助其家庭渡过眼前难关。
与会人员表示,对该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采用公开听证审查案件的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认为公开听证审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不仅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阳光运行,而且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主动作为的积极作用,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