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17:53:35来源:法律常识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6月,盂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0件4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1件38人。不批捕11人,不捕率为22.45%。
无不捕复议、捕后不诉案件。
捕后法院判处缓刑3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4件153人。起诉92件111人,不起诉36人,不诉率为25.5%。
无不诉复议、复核案件。
开展追赃挽损工作8件。
无撤回起诉案件。
无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无罪案件。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2022年1-6月,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107件129人,适用率为92.81%。
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80人,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77人。
认罪认罚上诉1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2年1-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为1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
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并采纳15件。
纠正漏捕、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人。
提出抗诉后法院采纳1件。
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
提出刑罚执行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意见并采纳27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22年1-6月,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
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采纳14件。
支持起诉案件92件。
提出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7件,采纳7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2年1-6月,检察机关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2件。
2022年1-6月,通过办理公益公益诉讼案件,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英烈保护等领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及公益诉讼案件磋商函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随着夏季汛期来临,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发现存在行洪安全隐患的地点6处,已督河道主管机关及所属乡政府积极整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发现的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以及未成年人攀爬大门一事,已督促主管行政机关进行监管,加强教育;助力市容环境改善,督促住建部门对县城内一条主要干道进行修复养护,督促责任单位对1处缺失、损毀的窨井盖进行修缮;关注英烈保护,对1处烈士陵园存在有损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氛围的行为督促进行整改,并督促责任单位对通往烈士陵园的道路出现的塌方、损毁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整治“消”字号产品存在问题诊所2家,整治超范围诊疗诊所1家,督促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继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督促1家企业完成整改;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清理生活垃圾3处,共计90余吨,督促2处城镇周边建筑工地对堆积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对建筑物料进行苫盖,督促1家企业对存在的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国财国土保护工作,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款183万余元,督促2家欠税企业清缴所欠税款共计 197万余元。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2年1-6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件,属于本院管辖14件,导入法律程序14件,其中申请立案监督1件,申请民事监督2件,刑事申诉1件,开展司法救助10件,已发放救助金4.6万元。不属于本院管辖11件,已直接答复。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一)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6月,盂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
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
(二)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6月,盂县人民检察院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98次;开展帮教100次。
六、重点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1-6月,检察长办理19件,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03件。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2022年1-6月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1次。
七、检察听证工作
2022年1-6月,盂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和院领导的主持下,共邀请县政法委领导、侦查机关代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等10人次举办听证会41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