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21:37:4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嘉兴平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0多岁的老人受伤。老人说,自己骑着自行车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擦到,害得她脚骨折了。开电动三轮车的快递员小王却说,自己没有撞到老人,他只是看到老人摔倒过去扶她。监控画面显示,老人系被路肩绊倒,人车根本没有发生过碰撞。然而即使面对监控视频,这位老太却辩称:没碰到我,他怎么肯扶呢? 最终,交警对老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最近一年的舆论场,相较于前些年来说,“扶老人被讹”的新闻,相对少了很多。这样的情况也能间接说明,社会风气在变得更好,整体文明程度,也在逐渐提升。实现如此变化,离不开法律等制度层面的倒逼,也离不开公共道德在争论碰撞中的现实苏醒。
但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仍不能对类似事件有丝毫的懈怠,还是应该尽最大程度保证每一个类似事件,都能实现相应的社会正义,别让好人没好报,别让社会道德寒心。否则,刚刚建立好的良性的社会文明运行秩序,又会被干扰,甚至是倒退,这是我们都不希望看到的。
再来聚焦最近发生的这起“扶老人反被讹”事件,细思依然恐极。在没看到相关监控视频的情况下,快递小哥说没撞到老人,是看到老人倒了主动下来扶的,但老人却一口咬定被快递小哥撞到,甚至还说出了三轮车撞到自己的具体位置,这便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罗生门状态。
好在最后警察查看了监控,视频显示,快递小哥确实没撞到这位老人。如此,真相大白。警方主持了正义,一位好人避免了“被冤枉”,一次“扶老人反被讹”的事件,得到了及时的平息,也没有给社会带来较大负面干扰。
此事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那就是真相大白之后,警察拿监控视频给老人看,老人却说,没碰到我,他怎么肯扶呢?这样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也就是说,老人在没有任何直接感觉和明确意识的情况下,就直接主观性认为自己被快递小哥撞到了,这好像有“睁着眼说瞎话”之嫌。在得知事实后,又简单的理解成,因为扶了所以肯定撞了,这种假性因果逻辑,也让人大跌眼镜。而且,这种逻辑也凸显出对人的不信任,还有对社会道德的片面认知。
这位老人很容易让我们想起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中的老人,没人愿意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一位老人,其可能真的就像春晚小品里的那位老人一样,是因为年纪大了且摔了一跤,意识很容易模糊,而不是真的想讹诈他人。但我们不能否认的一点是,无论这类老人是不是主观讹诈,从现有证据来看,都形成了讹诈或者说碰瓷的事实,简单的批评教育,怕是很难服众,应该要求老人道歉,且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给予相应的适度处罚。要不然,也有助长碰瓷等行为之嫌,对道德也是一种潜在伤害。
此事最大的幸运点就在于有监控,那如果没有监控怎么办?根据以往案例来看,没有监控如果再没有人证,据律师的说法,这就属于没有证据,从民法来讲,如果责任不清,则将根据公正原则,各自承担一半责任。这样的结果也在现实中上演过,如果这结果落在此事的快递小哥身上,那岂不是意味着好人被坑了?若真相真的被掩盖了,那便是伤了人心,也是对文明道德的刺痛。
同时,彭宇案的反转也历历在目,如果真的没有证据,且真相是撞人属实,那各自承担一半责任的结果,对受害人也是不公平的。真正的社会正义追求是,不能让好人蒙冤,也不能让受害人受委屈。
若要破“没证据”的死局,从现实来看,只有三条路。首先,保证监控的进一步现实普及,最大程度做到道路无死角;其次,崇尚社会道德,鼓励正义的人站出来,澄清真相,在道德的作用下,也最大程度提升相关当事人的内心道德感,避免走入误区;最后,还是要不断提高碰瓷、讹诈以及撞人逃避等情况的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一个文明社会的最终目标是,没有监控也不会发生冤枉好人或者让受害者受委屈的事情,法律更多发挥的是预防作用,而非惩戒。而这样的目标,则需要制度规范和道德约束的长时间磨合才能实现,但并非触不可及。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
编辑 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