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1:31:1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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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10月29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通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开展及“律师服务平台”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瑛介绍,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该法院坚持“民有所需 我有所应”,着眼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共确立项目16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项目分两个批次开展,目前已完成14项,其余项目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围绕“助企”“兴村”“惠民”“提效”“善治”五大主题,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解民忧,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立足审判职能,确保服务有力度。多功能开展“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多渠道坚持“司法护企”,多举措开展集中执行31次,出动干警514人次,促成执行结案379件,执行到位金额2293万元;开展网络直播5次,拘传84人、拘留18人,促成和解结案75件,现场执行到位金额183.75万元。二是立足司法需求,确保服务有精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传播法律精神重点更突出,先后赴江苏海企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机电高职院校、泰州海事局、海陵区春兰社区、高港区大润发广场等开展普法活动15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漫画民法典”“品案”等普法专栏,共发布250余期。开展矛盾化解活动,让纠纷处理方式更多元。开展防疫志愿活动,让党员模范作用发挥更凸显。据统计,市中院党员干警参加各类防控志愿服务300余人次,服务群众数千余人。三是立足困难群众,确保服务有温度。聚焦弱势群体,加强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扶老助老”帮扶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物资1.4万元;聚焦特殊案件,加强司法援助,强化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作,共争取救助资金10万元;聚焦挂钩村居,加强司法帮扶,组织干警分别赴兴化市大营村、靖江市孤山镇、高港区大泗镇、海陵区春兰社区开展慰问活动,共慰问困难群众130余户,慰问物资4万余元。 会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富贵对“律师服务平台”重点项目进行了介绍。今年以来,泰州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诉讼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律师服务“云”平台,严格网上流程、无纸化标准和要求,注重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平台应用深入人心,注重应用环境优化、持续完善平台相关功能,注重成果集成应用、充分发挥平台运行实效,注重服务绿色高效,构建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打造全天候全流程全在线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法院”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通过该平台申请立案21952件,一次审核通过16732件,平台申请立案数和一次审核通过数均列全省法院第一,受益近10万人次。上半年连续组织法律从业人员专题培训7期,参训律师1200余人次、基层法律工作者400余人次,实现全市律师在平台注册率100%、法律工作者注册率达77%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通过平台上传的电子材料经过自动回填、识别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转化,在后续办案过程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共享,降低了法院工作量和后续扫描编目成本,有力推进了法院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使诉讼活动更加环保、高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锦华告诉记者,以一起诉讼相关材料需30页纸、当事人或代理人来回诉讼服务中心需行驶10公里、耗时一小时来算一笔账,平台运行6个月以来,平台共受理申请立案21952次,已为当事人节省约四十余万元诉讼材料打印成本、两万余小时时间成本以及上百万元的律师服务成本。可以节约六十余万纸张,折合成绿地面积超1千平方米,减少汽车燃油消耗20000余升,折算减少碳排放59.27吨、增加人工林面积约32.38亩,绿色诉讼的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为低碳环保作出了法院的贡献。 刘瑛表示,“我为群众办实事”是一项长期工程,今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枝叶关情、民声在心”的理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参与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发扬泰州“三个不相信”英雄宣言,唯实唯勤,以更加奋发有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为擦亮“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城市名片、打造“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赵晓勇 通讯员 于波 张海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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