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4:13:46来源:法律常识
视频:荆州一业主愁死了!楼顶漏水自家遭殃,谁来负责?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田心怡 贺田梓)近日,沙市区三进花园的刘先生通过新闻热线8234567向记者反映,今年5月中旬开始,楼顶漏水导致自家阳台、房间多处漏水,至今没有解决,恳求媒体帮忙。
刘先生家住沙市区三进花园,住的是顶层,楼顶防水有问题导致一下雨家中就漏水,现在还可以看到房屋天花板及阳台残留的水印和霉渍。刘先生说,五月中旬就发现有渗水现象,不是特别严重就没在意,但紧接着下了一场雨让他吓了一跳。
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主卧水往下直滴,要用盆子接,地板上全是水。
这次漏水之后,刘先生去物业门房登记留下联系方式,但一直无人对接,刘先生又找到所在的沙市区崇文街道惠工社区。
由于三进花园属于老小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来修理,每次刘先生找到物业,物业就以刘先生没有缴纳物业费为由进行推辞。
记者随刘先生找到三进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找到工作人员,辗转拨通了物业公司经理号码,对方表示目前与业委会正在谈合同,是否续签还存疑。
物业公司不处理,刘先生又去找社区,与刘先生对接的社区工作人员目前也身在外地,记者联系到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由于辖区内只有三进花园一个小区,之前并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没有案例支撑。
而针对房屋楼顶漏水的情况,律师也表示,首先要明确业主是否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有,就可以通过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协调,动用维修基金修理,但三进花园并没有这一项基金。
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可以找物业来协调整栋楼的业主来共同出资维修楼顶,从法律上来讲,楼顶是整栋业主的公共部分,大家都有义务来进行维修。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来向业主追偿,这是属于物业合同纠纷。维修小区是物业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物业公司不可以以业主是否缴纳物业费来进行抗辩。”
同时,如果目前物业方仍处于合同期内,就应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社区也表示会继续对接,协调物业公司、业委会及业主,促成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