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5:51:33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我们收到由贵院审查起诉的周某某容留卖淫一案辩护律师的异地阅卷申请,因现处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不便到贵院阅卷,希望能获得贵院协助,帮助律师异地阅卷。”
不久前,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大厅接到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的电话,商请协助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事项。
接电后,该院高度重视,立即表示会全力提供支持配合。双方就如何进行异地阅卷事宜进行了充分交流,确定了电子卷宗传送方式和传送细节。最终,决定由该院通过机要通道将载有电子卷宗的光盘寄送至南昌市人民检察院。
在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申请异地阅卷”系统提交“三证”,并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对律师“三证”审核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将“三证”等资料邮寄到该院。为提高效率,江城区检察院同步开展光盘刻录工作,并对电子卷宗进行加密,在收到委托材料原件后,第一时间通过机要通道寄送电子卷宗,确保案件不泄密。
期间,该院对卷宗光盘材料的接收情况保持关注,随时跟进阅卷进程。当载有电子卷宗的光盘寄至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被辩护律师领取后,该院及时告知律师阅卷密码,帮助律师顺利阅卷。
此次异地阅卷,既减少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又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提高检察创新服务质效。
来源:江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