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9:01:37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一名律师,经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徐律师,某某欠我××万元一直不还,而且他不仅欠我的钱,据我了解他还欠了别人很多钱,他现在肯定没能力还,我还有必要打官司吗?
从做律师的角度,我肯定希望债权人打官司,因为我可以收律师费。但是,从公益普法的角度,我想说的是,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如果债务人已经被起诉,或者被起诉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我建议债权人必须起诉。理由是:债务人现在没有还款能力,不代表永远没有还款能力。如果其他债权人已经起诉了债务人,因为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那么其他债权人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必然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债务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微信钱包、支付宝账户、股票、基金账户以及其他理财产品。将来只要债务人的账户内有资金进账,都会被法院冻结。此时,法院会将冻结的资金用于偿还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
此时,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则没有机会得到法院冻结的资金。但是,如果债权人也起诉了,那么就可以申请对冻结的资金参与分配,无论钱多钱少,至少能获得一部分的回款。
如果债务人没有被起诉,或被起诉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债权人需要判断债务人将来恢复还款能力的可能性。
如果债务人将来恢复还款能力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必须起诉。在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目的是冻结债务人的全部账户,确保将来只要债务人的账户内有资金进账,都会被法院冻结。
如果债务人将来恢复还款能力的可能性很小,那么:
原则上我仍然建议债权人起诉。理由是:
第一,通常债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即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之日起3年内,如果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又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满3年后,即使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只需要说“债权已经超过3年了,我不打算还了”,那么债权人将立马丧失胜诉权,再也无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债务人从此可以“逍遥法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第二,债权人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债务人的所有账户,限制债务人进行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买房、买车;不能住高档酒店……等等),让债务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让债务人上黑名单”),让债务人不能开公司办企业;子女不能上私立学校、不能考公务员……通过这些方式倒逼债务人想办法还钱。
从诉讼成本角度考虑,既然债务人将来恢复还款能力的可能性很小,即使打赢了官司大概率还是追不回欠款,如果打官司的成本太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债权人也可以考虑不起诉。但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请注意!请注意!请注意!),不起诉不等于什么也不做,债权人需要记住以下两点:
第一,必须保留债务人欠钱的所有原始证据,确保将来要用时能够及时提供。
第二,建议债权人每年至少向债务人催要欠款一次以上,并保留能够表明内容是催要欠款的所有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记录、发送的催要还款短信)。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当债权人将来要起诉时,债务人不能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债权人只需要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前,每催要一次,诉讼时效都将会从催要的那一刻,重新计算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明知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还是否有必要起诉,我总结如下:
希望这篇小建议能为广大债权人提供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