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0:02:54来源:法律常识
在判决生效后,被告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履行债务 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是常见的一种现象了。他们不但拒不执行,反而态度硬气蛮横、Cu爆。这个时候我们作为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可以找诉讼时的律师写一份,也可以另找律师写一份,一般费用不高。如果是自己写,可以网上找几个优秀的模板,尽量简洁一点的那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去法院大厅咨询工作人员,他们会告诉你格式引导你写;还有现在的法院大厅都有智能机器里面有一些相关的模板,打印不出来的话就拍照回家自己弄。写好后然后提交到法院,等待分配执行法官即可。
当然我们申请强制执行后会面临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执行人的确家徒四壁无能力可供执行; 另一种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看看你们属于哪种,我根据自己的浅显经验分享给你们作参考。
就算被执行人毫无财产也分情况:
一:破罐子破摔型。也就是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还款的意愿不强等。遇上这种情况除了法院系统的查询,申请人自己也可以在网上公开信息网上寻找线索,因为我们要知道是真没有,还是隐形的有。如果轮圈下来的确没有,目前在司法程序上没有强硬的一些措施,理由是任何负债的被执行人都有生存权和生命权。
不得不说这种情况遇上了,申请人就放开心态等待时机吧。如果你的被执行人还年轻的话,他们有一定的劳动力,随时关注到,或许会有好消息;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年长,执行回来的几率就大了。因为在年长的被执行人里,他们的孩子已经长大,在发展上会有一定的需要,所以他们本人一直不履行,家人和子女必要的时候都会心甘情愿的来帮还。我曾在执行局亲身见过几次这样的案例,还有点多。
二:态度朴拙,也就是有诚而不幸型。遇上这种情况比上面一种情况幸运太多,至少他们是一阵子履行不上,而不是一辈子不愿意履行。所以无论你是什么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只要被执行人有还款的态度,哪怕是分期支付或者其他的还款方式,在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接受,也不要有种得理不饶非要对方一定怎样,不然会怎样的架势,毕竟每个人都有困难,能执行(挽回)一点总比那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好很多。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财产;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就会根据程序裁定做出终本。所谓终本并不是债权的消失,是在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如果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追究为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进行的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哪些情况是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方法:
可以翻看,参考之前更新的《被执行人逃避债务常用的伎俩》那篇,扩大一下自己执行案件的一些思路。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需要注意:
任何强制执行的权力只有法院执行庭才有,比如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房/车、应收账款、股权等资产,申请时尽可能多提供财产的信息,千万不要私自去查询;
执行费由被行人承担,少数地区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垫付,执行后返还;
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也就是申请人知道的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