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2:17:38来源:法律常识
货款15万,有借条,怎么要?
原告:杨先生,男,
委托代理人:杨律师
被告:唐先生,男,
原告杨先生与被告人唐先生货款纠纷一案,本院已在2021年5月8日立案受理。本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杨先生的的居住地是萧山区,实际被告人唐先生是在余杭区,一方起诉货款纠纷案件,由被告人唐先生的余杭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