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3:40:4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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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2月20日,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出台《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稳就业保用工措施》,推出八项举措,明确给外地返岗工人发交通补助,最高补助500元。 文件明确,启东市各区镇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与外地员工联系,促成其尽快返岗。采取定制大巴方式,“点对点”集中接运外地员工返启。对在2月9日至2月29日期间自行返启复工的外地员工,省内南通市外按200元/人的标准,其他地区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对返乡就业的农民工(2019年未在启东缴纳企业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1000元奖励,并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所在村(社区)工作经费补助。 文件要求加大对外招聘力度,对疫情期间推荐5人(含)以,上外地员工首次到启东市企业就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对规模以上企业自主新增招录外地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外地员工介绍人员来启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同时,文件要求优化招工服务方式。对于疫情期间输送外地员工首次到启东市企业就业,达100人以上(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再给予5万元专项奖励。根据疫情期间劳动力引进活动开展情况及实际工作成效,给予劳务合作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万元专项基地建设运行费补贴。 此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到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项社会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到4月的社会保险费。 交汇点记者 陈明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