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1:47:0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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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州2月22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胡佳丽)“周某某,我们打算对你故意伤害一案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并且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你有什么意见吗?”“我没什么意见。”远在山东的周某某在微信视频上说。“好的,那你稍后可以通过我们发送给你的微信链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了。”2月14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卢敏强与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和线上面部识别、电子签名的方式,顺利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异地签署工作。
周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嫌疑人。春节前,承办检察官通过对周某某提审,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已基本查清案件事实。周某某也向承办检察官表明了愿意认罪认罚的态度。本打算春节后,邀请值班律师到场,由犯罪嫌疑人正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随着疫情发生,已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周某某远在山东老家,因防控隔离要求无法到场。虽然可以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解决讯问告知等问题,但法律文书的签署无法当场完成,事后补签的做法又不够规范。
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克服距离障碍,提高办案时效,该院技术人员立即与相关软件公司联系,共同研究开发了一款法律文书签署专用的线上签名软件,解决异地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难题。截至2月21日,已先后对21名嫌疑人完成认罪认罚工作,确保案件依法按期、严格高效审结,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