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8:41:54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晚上,突然有人给我发消息,原因是她被起诉了,被当成小三起诉了。
具体的案情大家可以看下图,总体来说案情并不复杂,就是一女子和一男子谈恋爱,后来发现,该男子是有家庭的,女子得知后颇为生气,但是男子后来承诺会跟妻子离婚,并赠予了女子一些首饰并转给女子39800元。现在男子的妻子得知此事,自己的老公和小三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了,要求确认赠予无效,并返还所有财物。
说句实话,这种事情对于我们律师来说确实见怪不怪了。这种案件并不复杂,理论上也没有太多争议。咱们先说结论:如果原告证据充分,这名女子大概率是要全部返还男方赠与的所有的财物的。当然,这名女子并不是很相信,她问了我四个问题:
问题一:两个戒指我已经丢了或者法庭上我说我没收到货,还需要返还吗?
这也是需要返还的,因为从对方提供的证据已经能初步的证明这个戒指曾经戴在你手上,虽然这并不能100%证明这个戒指确实是男方赠送给你的,但是根据通常的理解,可以推断,这个戒指大概率是男方赠送给你的,且你已经收到,这就足够了。如果你主张你没收到货或者退货了,则需要拿出证据,比如退货记录等。即使你主张戒指已经丢失,依然不影响要承担返还责任。
问题二:男方赠与我的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就是说男方享有一半的份额,那我是不是返还一半就行了。
不是的,男方给你转账以及购买戒指的花销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除了日常生活开销外,丈
夫想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前一般是不区分份额的,这个份额是不确定的,他们夫妻二人共同对二人名下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夫妻任何一方想要处分名下共同财产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所以你是全部都要返还的。
问题三:男方在支付宝转账的时候备注了“自愿赠与永不追回”,这句话有效力吗?
这句话是没啥作用的,原因同上,这只是男方一人的意思表示,如果男方的妻子当时也同意这笔赠与或者事后追认是可以的。
问题四:有没有其他的胜诉的方法?
我能想到的就只有一个:如果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购买戒指的花销来源于其个人财产就可以,比如,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这些钱是他婚前攒的,且单独存在一个银行卡里面,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区别的,那么此时男方的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你就不需要返还。
咨询完以后,这个女生好久没有回复我,早上看到她的朋友圈是这样的,大概是一晚上没怎么睡觉。
我并不是要责怪这个女生,他也是后来才知道男生有妻子的,她也是受害者,但是在知道男生有妻子以后,不跟这个男生断绝关系,还索要钱财就不好了,当然可能也是气不过吧,感觉被男生骗了,能理解。其实这个事情错主要在男方,因为他的出轨行为既毁了自己的家庭,也毁了一个女生的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