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8:02:30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制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配齐硬件设备、配备技术人员,组织刑检部门骨干力量研究拟定《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开展录制培训等工作,为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软硬件保障。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现在开始”技术人员开启录制设备后承办检察官宣布开始录制,并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进行说明。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意见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结束后,技术人员将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进行封存留档。
2022年1月1日开始,师宗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至今已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55件。开展这一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了具结书签署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对于案件顺利办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师宗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主动规范,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