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9:17:25来源:法律常识
以下文章来源于千千法言 ,作者彭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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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因合资收购泰国一家航空公司,被上市公司麦趣尔主要股东李泉江举报涉嫌合同诈骗,在监视居住期间出境后遭红色通缉,2019年11月9日被逮捕,2021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做出的长达91页一审判决,宣判兰世立无罪。
广州中院判决兰世立无罪的理由之一是:一般来说,构成诈骗罪的行为,应当是不能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行为。欺骗行为尚不严重,不影响被骗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不宜轻易认定为诈骗犯罪。将能够通过民事途径救济的骗取财物行为排除在诈骗犯罪之外,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判决出来后,法律人纷纷为广州中院的法官点赞,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如果没有法官的坚守,没有对法治的信仰,没有法律人的良知,不可能做出这样的无罪的判决。
昨天,时代周报采访兰世立的时候,该案换了13位律师,其中12位劝他认罪。
兰世立说:我换了13位律师。为什么换?13位律师中12位都劝我认罪。(律师)都认为我有罪了,他还怎么给我辩护?
所以,律师只是帮我在法理问题上辩护,事实都是我来辩,一个人辩了两天。
这案子让我想起了在2021年2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留卿等62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了42名被告人无罪,而被判无罪的42名被告人中,竟有15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是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罪轻辩护的。
大家可以设想一个这样的场景:在法庭上,律师口若悬河地做罪轻辩护,被告人也低头认罪,可是法官突然来一句:被告人,你无罪,可以回家了!
尴尬吧,律师作有罪辩护,最后法院判无罪。
案子有罪还是无罪,一个专业负责的律师,会通过细致的阅卷、会见当事人、开庭时的质证与发问,最后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基本会得出判断。
有些律师为了不得罪当地的办案机关,在一个案子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就劝自己的当事人认罪认罚,这严重违背了律师的职责,对当事人也是极度不负责。
不要说当事人坚持自己无罪,律师不要作有罪辩护,就算当事人认罪,律师也不要轻易作有罪辩护,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也由于被羁押在看守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很难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在办案机关的诱导下,会按他们的要求,被动认罪认罚。
我手中有一个案子,还在刑拘阶段没有逮捕,办案机关就反复劝当事人认罪,更奇葩的是,办案单位的相关人员还动员家属,让家属劝当事人认罪。
在当前认罪认罚的乱象下,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应当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只有一丝无罪的空间,都不应该放弃,尽可能作无罪辩护。
在“你辩你的,我判我的,两不相干”的司法环境下,不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案子,可是为了不用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时却“关多长,判多长”。
因此,在当前刑事案件无罪辩护成功率很低的情况下,在一些有争议的案子中,有无罪视野并能长时间坚持无罪抗争性辩护的律师却是少之又少,这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能力,还需要有勇气和责任担当。
因此,请珍惜那些顶着各种压力利用自己的专业为你与你的家人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吧。
同时,这个案子也警示律师:劝人认罪有风险,无罪辩护是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