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22:02:52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交流|《贵州省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印发实施
原创: 省司法厅
《贵州省办理律师查询
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印发实施
近日,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贵州省办理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律师办理案件时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共十四条,从明确查询单位、规范查询行为、做好解释说明、拓宽查询范围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明确查询单位。律师因承办案件需要,查询与案件办理相关的信息,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被查询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县级公安户政管理部门申请,也可向被查询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所在地县级公安户政管理部门申请。
二是规范查询行为。查询单位收到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申请查询的事由不属于承办案件需要的、申请查询的信息非户口登记信息范围的等六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三是做好解释说明。公安机关因系统维护、档案管理、调查核实等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当场提供查询结果的,应当向申请查询人做好解释说明,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查询结果。
四是拓展查询范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因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凭本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证明材料申请查询人口信息的,可以参照《规范》办理。
供稿: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