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0:25:33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老两口在2004年花费毕生积蓄26.7万购买的整层房屋,被人一房二卖并办理了转移登记,我们前后打了十几场民事、行政诉讼效果均不理想,对法律基本已完全丧失信心。没想到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介入后,这么顺利的就解决了纠纷,并拿到了应得的赔偿。真的是非常的感谢你们”。2020年4月9日上午,刘某夫妇前往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办理他们案件的李长志律师赠送锦旗再次表达了谢意。
2004年6月,刘某夫妇花费毕生积蓄26.7万元购买位于淅川县十字路肖某开发的二层整层房屋,2006年房屋建成,刘某夫妇居住使用房屋,并用于经营,但未办理房权证。2016年8月,刘某夫妇得知该房屋被肖某父子在2015年1月以40万元价格另行出售给案外人并转移登记 ,刘某夫妇年事已高,多次到信访局进行信访,因此引发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十几起。2019年1月,刘某夫妇以咨询形式找到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李长志律师,李律师接待后发现刘某夫妇诉求正当,但案情较为复杂,但因常年诉讼维权导致经济贫困,对此,李律师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汇报,待了解情况后,主任肖楠亲自和刘某夫妇进行了座谈,经审查后认为此类情况符合援助条件,并第一时间开辟援助绿色通道,出具了援助手续。李律师在认真分析案件后,转变诉讼思路,提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诉讼策略,并对涉案的房屋和土地申请法院进行了查封。后历经6次诉讼,2019年12月20日,该案经南阳中院终审维持,由被告支付刘某夫妇损失36万余元。
2020年1月,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刘某夫妇的电话,判决生效后,经一审法院主持,肖某已经及时履行了义务。他说“我们老两口年岁已高,身体也不好,孩子的工作也是问题,我们老两口平时还要照看孙儿,几乎没有任何收入,前半生的积蓄都投入在房子上,因为房主转移登记给其他人,所以诉讼效果一直不好。来到这里之前,我们老两口原本打算去省里上访,但是我们来到中心后,经律师劝解,法律的问题还是要靠法律手段来解决,后律师在征求我们同意后转变诉讼思路,提出了新的方案,并及时对对方财产进行了保全,这时我们才有盼头,目前我们已经拿到判决确定的赔偿,这桩案件也终于圆满结束,我们可以放心的照看孙儿了,也终于可以消停了”。话罢,刘某夫妇长吁了一口气。
淅川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2018年成立以来,选派律师在中心进行常态化值班,借助律师的专业和高效进行调解和处理涉及民生的各项纠纷,并作为法院开展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的阵地前沿,在工作中,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结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编辑:马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