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02:06:06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迫于失信曝光的强力威慑,被执行人许某某和余某某来到广德县人民法院,主动缴纳了拖欠已久的代理费,两件委托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2年9月,广德某律师事务所与许某某、余某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律师涂某某为二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合同生效后,该律师事务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许某某、余某某二人却未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拖欠该律所代理费67981元,无奈之下,该律师事务所将两人结欠的代理费转让给律师涂某某,2013年4月,涂某某将二人诉至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两名被告与原告涂某某达成调解,由二人分别支付涂某某代理费33990元,鉴于许某某已支付7000元,其尚应支付26990元,该款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还款期限到期后,许某某、余某某仍旧拒不支付,2014年,涂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干警多次调查走访,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均常年在外务工,去向不明,且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名下也无任何财产登记信息,无奈之下该案暂时进入终本程序。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仍定期到被执行人的住处及可能藏身的地方查找,均未有所获。
今年4月,申请人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冻结了许某某和余某某的银行账户,但二人银行账户的零星存款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6月10日,广德法院利用微信平台曝光了第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某某、余某某位列其中。通过微信转发,两名被执行人发现自己的失信信息竟出现在朋友圈里,迫于压力,7月底,二人先后主动到广德法院缴纳了拖欠多年的代理费,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