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2:17:09来源:法律常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通讯员 符栩潇
近日,临安石镜街锦天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在路口发生猛烈碰撞,两车驾驶人均被撞出十几米远,现场一片狼藉。
最终,经交警认定,两车驾驶人均违反了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故现场
当晚7时15分许,现场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相撞后,伴随着摩擦起的火花又重重地撞向隔离护栏。
电动车驾驶人梅某从地上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撞了,梅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梅某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准备左转,左转信号灯为红灯,仅离绿灯还有3秒钟,但心存侥幸的梅某没有停车等待,反而直接实施了左转。
与此同时陈某驾驶摩托车(搭载一人)抢黄灯加速直行。
最终,一个左转一个直行,两车在路口相撞,两名驾驶人以及摩托车搭乘人员均被撞飞。
经医院检查,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左手大拇指、食指骨折,梅某和摩托车搭乘人江某受了点皮外伤,其他并无大碍。
交警认定,在本起事故中,梅某和陈某均实施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行为,两者在事故中过错相当,负事故同等责任。
临安交警提醒:
宁等一分,不抢三秒。在本起交通事故中,两名驾驶人都心存侥幸,用自己的“运气”来作安全的“筹码”,最终发生了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希望这两名驾驶人以及所有交通参与者要以此事故为戒,切忌侥幸心理,交通安全,不仅要入眼,更要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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