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2:37:10来源:法律常识
原来,他利用施工的便利,在自己参与开发的位于羊马湿地公园附近的农业生态园内挖了3.7万立方米的砂石拿去卖。砂石共卖了135万,扣除人工费等成本30万、回填土地费用60余万元,谢飞跃实际获利40余万。
5月31日,崇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判令向谢飞跃追缴非法所得,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以罚金10万元。
事件:
湿地公园旁挖砂石,卖了135万元后遭批捕
2017年3月10日,谢飞跃与金波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协议,共同在江源镇羊马河东岸羊马湿地公园附近的一处滩地打造农业生态园项目,谢飞跃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打造。谢飞跃利用现场施工之际,在没有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9日与他人签订承包土石方挖掘工程合同,组织挖掘机进场挖掘砂石。
至2017年7月6日,谢飞跃已经将所挖砂石中的三万余方,以每方45元的价格卖给盛某,销售额达到了135万元。
谢飞跃花了64万余元委托他人回填了被破坏的土地,算上投入的人工费等成本约30万元,他通过这笔生意实际获利40万余元。然而到了2017年8月,事情败露后,谢飞跃被批捕。2018年1月17日,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其罚款10万元。
庭审:
看守所里给舍友做思想工作,是否构成立功?
2018年5月31日,崇州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辩护律师指出,谢飞跃在看守所里和“舍友”赵某聊天时得知赵某有其他人盗刷信用卡的犯罪线索,于是给赵某做思想工作,劝他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辩方据此认为谢飞跃具有立功表现。
对此,法院认为,本案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确实证实,谢飞跃告知同监舍的赵某可向公安机关检举他人犯罪,赵某也确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但检举情况不明,后来公安机关系根据其他线索侦破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立功情节,法院将其视其有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认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和四川省高院、省检察院的相关通知,非法采矿价值75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谢飞跃开采的矿石价值达到了135万元,属于这一情形。
“被告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和所有权,构成非法采矿罪。”本案承办法官张静当庭宣判,考虑到其具有自首和悔罪情节,判处谢飞跃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谢飞跃系化名)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祝浩杰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