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3:00:10来源:法律常识
前面是要求“立即停车”的红灯,后面是“十万火急”的消防车,开车走到路口的你,该怎么办?
近日,广西贵港的两位司机就遇到了这个问题,最终他们因为没有及时礼让消防车受到了处罚。
为特种车辆让行,已成为道德共识。因为给消防车、救护车、警车让出生命通道,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社会责任,甚至是法律义务。9月2日,在贵港市城区中山路与新华路路口,两辆小车因为不及时礼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被交警拦下处罚。
当天13时20分许,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覃东锡带队正在处理新华路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突然听到中山新华路口警笛、喇叭声一直响着,便意识到遇到突发情况了,便停下手中的活,小跑赶到路口了解情况。当到路口时,看到消防车被三辆正等待信号灯的私家车挡住了去路,此时,直行车道已是红灯,可私家车并未有礼让的动作。见状,覃东锡立即上前指挥私家车靠边礼让。
执勤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顺利通过路口后,民警指挥其中两辆未礼让的私家车靠边停车,通知他们到大队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90条,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对两位驾驶员处以分别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根据当时现场的情况,教育引导他们以后如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当及时礼让,如果跨线或闯红灯了,交警非但不处罚,还会为这样的行为点赞。(总台央视记者 傅琦恩 何柏霖 沈庆)
(编辑 丰树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