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我们稍晚再签?

时间:2022-10-18 03:09:07来源:法律常识

基本案情

广州某区旧改拆迁进行得如火如荼,这给该区某厂长绿绿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烦恼。为了选定工厂新址,厂长绿绿东奔西走,终于物色到合适的场地和卖家。厂长绿绿和场地卖家双方协商一致,以转让个人独资企业及名下土地的方式交易,并签订《企业股权转让定金协议》。此后,厂长绿绿依约如期交付了第一笔分期款项、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卖家出具了收款收据。

双方的履约行为一诺千金,岁月静好。

然而,时间来到第二笔分期款项的支付期限,厂长绿绿却陆续接到通知:

1、卖家告知协议中土地的原始手续存在问题,可能影响交易,通知厂长绿绿暂停支付第二笔款项。

2、自称受卖家委托的律师告知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协议的实质交易对象是所有权,故原协议不应继续履行。

此时,充满交易诚意的厂长绿绿一头雾水。她不知道协议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如果卖家不愿继续履行,她又应该怎么应对呢?

这其实是涉及到了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的问题,为了“武装”自己,绿绿寻求了专业法律意见。


正式合同我们稍晚再签?

知道吗

  •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需要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知道吗

关于“继续履行”

  • 买卖双方仅签订《定金协议》,未签订正式的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协议,则双方均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正式转让交易对象并签订正式协议。
    亦即在卖方不愿继续交易的前提下,买方以仅有预约性质的《定金协议》想达到继续交易的目的,难度较大。


  • 在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建议回归《协议》文本,按照关于“中止合同”、“终止合同”的释义、归责及救济约定,维护自身权益。

正式合同我们稍晚再签?

知道吗

关于“双倍返还定金”

  •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协议》中厂长绿绿已经支付的尽调费用、中介费用也可以如数返还吗

  • 因定金罚则含有一定程度的“包干”性质,上述费用不一定能在双倍返还定金的款项以外得到支持。

知道吗

挥起“律师见证”的工具

  • 律师具备自己特殊的身份,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按照见证人的角色,以第三者的角度,客观、公正地证明委托人所为的一定的法律行为,并出具书面文件使所见证的委托人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权威性。在发生纠纷引起诉讼时,律师见证书可作为认定事实、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证据。


  • 厂长绿绿虽然强烈希望律师在接下来与卖家的谈话中可以出面见证,但是专业律师团队还是作出不建议见证的答复。因为所处情境已然出现了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以见证人身份出现在谈判席上,必将引起卖家的警觉谨慎,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拨云见日,绿绿的疑惑渐渐浮现出轮廓

在不宜直接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预约合同应当明确合同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应当明确到诉讼费用、律师费、尽调费用、中介费用等(如有),也可以以一定数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天计付违约金的方式约定。后者注意违约金上限封顶问题。

在缔结时,建议争取拟稿协议的主动权,结合自身利益及实际情况执笔。对中介等涉及他方的合同模板应当仔细分析,切勿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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