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23:09:10来源:法律常识
宫崟銮 文
何翔任 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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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事故造成后车内两人死亡。现场视频记录事故发生后,铲车司机一直在拨打电话,并未实施任何救助措施。目前,铲车司机戚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出了事故,又是后车追尾,按一般交规处理的话肯定是后车负主要责任,但是为啥这回前车车主反而被刑事拘留了?原因就是事后的处理顺序不对,那事故发生后到底该先干嘛?
先下车
01
估计很多车友看到这个措施都觉得小编在这么一个天灾人祸的下面说冷笑话不合适。出了事故可不得先下车!但是在实际发生的事故当中,有很多人恰恰就是这一点上出了问题。
出了事故,首先不要慌,先把车停稳熄火,开门下车再说,这好像是个常识。但在实际事故当中,车主慌乱中踩到油门,进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情况并不罕见。而熄火,则是为了避免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引发的危险,汽车碰撞后有可能损坏油路、电路,而此时如果汽车还是发动状态,就有可能引燃外泄的燃油或者电路短路造成起火。
停车熄火之后,就是尽快下车。因为熄火只能减少汽车起火的概率,并不是说完全安全。特别是如今电动车和油电混动车越来越多,汽车电池碰撞破裂后会马上放热,但由于隔热层的保护,电池往往需要一到两分钟才能熔穿隔热层,引发汽车起火。因此尽快下车才能保证绝对安全。
救人
02
保证了自身的安全,还得尽量保证事故另一方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换句话说,“先报警后救人”的做法是犯法的,如果因为这一做法造成任何损失,无论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是谁的,先报警的人都得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下车后,先帮忙让后车人脱离险境是最正确的做法。
报警
03
保证了人员安全,就可以开始商量事故处理了。如果双方决定走法律途径,那就直接拨打110报警,报警时记得说清事发地点和情况,如果在事发时有人受伤,也可以报警同时直接向警察说明,警察会代为呼叫救护车。除非伤者需要紧急处理,否则大家不用再拨打一遍120或者112,尽量缩短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之后就可以拨打自己的保险公司电话,请他们来现场处理。
拍照挪车,在车后摆放警示标志
04
报完了警,也就该处理现场了。如果事故现场明显,事故责任清晰且双方都无异议,那就可以拍照保留现场然后挪车。如果双方对于现场责任有争议,那就要保留现场,并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要注意的是,警示标志的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有要求的,首先要摆放在事故车的车道来车方向,市区道路白天摆在50米以外,夜晚150米以外。在高速公路上,白天摆放在事故车道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夜晚250米以外,并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时人员还要尽快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另外,如果你拿不准放多远,那高速上的150米大约是10条分道虚线的距离。
这些都做完,就可以静等交警和保险人员的到来了。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安全驾驶,如果有可能,希望大家永远都别用到这篇文章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