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本地取保候审律师电话,邻居打架造成轻伤最低判多久

时间:2022-09-27 23:27: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邻居打伤他被判刑,三年后他被拘,因邻居当年受了轻微伤)

3年前发生了一次冲突,村民袁长生被邻居袁某打成轻伤,袁某受了轻微伤,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3年后,袁长生突然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从3月16日走出宿迁市拘留所大门,年过六旬的袁长生就拎着装满各种材料的黑色背包,奔走于相关部门之间,他想弄个明白,三年多前的一次和邻居打架,为何时间过去了那么久,自己还会被拘留7天?为何在宿迁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认定拘留程序违法的情况下,自己仍被拘留?

事情起因:

一次邻里纠纷使得“兄弟阋墙”

三年前,袁长生和同组邻居,也是村会计的袁某之间因琐事发生厮打,袁长生当时肋骨、嘴部等处受伤,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袁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后来,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1955年出生的袁长生是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崇河居委会袁庄组人,而袁某是当时的村会计,两家之间隔了几户人家。“按辈分论起来,我和他还是家里的兄弟。”

袁长生说,他和袁某之间的不愉快在两年前就有了。到了2015年10月25日,两人之间的矛盾终于因一件小事激化。当日上午8时许,袁某的妻子与袁长生因向两家田地交界处的沟内填草而发生争吵,袁某赶到现场后,与袁长生发生厮打,二人相互拳打脚踢,后被闻讯赶来的邻居拉开。

这场冲突的结果是:袁长生嘴部、生殖器以及肋骨受伤,袁某左眼受伤。

袁长生当时感到肋部疼,也没当回事,不料下午就疼得不能干活了。第二天,他借了1000元到宿迁市中医院门诊就诊,被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左侧3-6肋骨骨折、面部外伤、上唇皮肤损伤、龟头挫伤、左上中切牙松动、右上侧切牙松动等伤情。

事发后第三天,袁长生到派出所报案后,然后到宿迁市中医院住院治疗,于同年12月3日出院,住院37天。

后经鉴定,袁长生因外伤致四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袁某因外伤致左眼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村民被邻居打成轻伤获赔26000多元 3年后他被拘留

袁长生为了自己被拘留的事四处奔波

袁某:因故意伤害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

赔26000多元

袁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11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7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逮捕。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袁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7月13日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袁长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

法院认为,该案系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纠纷,可酌情对被告人袁某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的行为造成被害人袁长生受伤,应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营养费。综合全案依法减轻被告人袁某的赔偿责任,法院确定按70%赔偿责任比例承担。被告人袁某赔偿被害人袁长生经济损失共计26790.8元。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判决,以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袁长生经济损失26790.8元。

一审判决后,袁某不服判决,上诉到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驳回袁某上诉,维持原判。

宿迁市公安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程序违法”,但量刑适当

自己虽然受到了伤害,但袁某被判了刑,也赔偿了自己2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袁长生认为,和袁某打架一事终于结束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发近三年之后,他等来了一份当地派出所送来的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8月初,袁长生在南京帮着女儿照看孩子,女儿告诉他,老家的派出所送来了一份日期为2018年8月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在2015年的那次打架中,袁某左眼部被鉴定为轻微伤,要对袁长生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我觉得自己很冤,都被打成那样了,还不能还手?”袁长生说,在得知自己要被拘留后,他赶紧回到宿迁市宿豫区老家,并开始为自己的事在南京和宿迁之间来回奔波八九次之多,因为拘留的事,还有他举报村干部的事。万般无奈之下,他自己写了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于2018年9月17日向宿迁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材料中,袁长生说,“袁长生没有机会打伤袁某的眼睛,即使有伤,也是在正当防卫中无意碰到的,有错吗?”此外,袁长生认为,“时间都过去近三年了。”

宿迁市公安局于2018年11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

村民被邻居打成轻伤获赔26000多元 3年后他被拘留

《行政复议决定书》

宿迁市公安局认为,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的《处罚决定书》不仅描述上存在瑕疵,而且存在两处程序违法。

“2015年10月27日,办案单位受理案件,后宿豫区人民法院、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某故意伤害案作出裁判,2018年8月1日被申请人对袁长生殴打他人的行为作出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被申请人的处罚行为明显超过法定期限,属于程序违法。”此外,“办案单位受案时未出具受案回执,亦存在程序违法”。

《行政复议决定书》同时认为,“2018年8月1日,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对袁长生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量罚适当。”

据此,宿迁市公安局决定确认豫公(关)行罚决字[2018]592号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

宿豫分局政治处:

办案民警因存在过错,已内部计2分处理

拿到宿迁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袁长生心稍微安了些,他认为自己这下没事了。但3月9日这一天,他还是被关庙派出所民警从家门前带走了,送到了宿迁市拘留所。

村民被邻居打成轻伤获赔26000多元 3年后他被拘留

关庙派出所

3月21日中午,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政治处陆迅警官。陆警官认为,程序违法和具体执行是两码事,程序违法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具体执行,因为该案援引的法律条款正确。负责办理袁长生和袁某打架一案的民警已被计2分。“这是我们的内部处理,计2分后,当年的评优评先就没有了,提拔任用也暂缓。他的过错在于,没有第一时间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执法。”

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陈卫东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虽然在实体方面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程序上是违法的。这也和我们国家长期以来重视实体法而轻视程序法有一定的关系。也就是人们认为的合法,但是不合理。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王进律师则认为,宿迁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提到两点程序违法还是比较中肯的。袁长生难以理解的是既然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怎么还要对他进行拘留?

警方的解释是,“程序违法和具体执行是两码事,程序违法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具体执行”。这样的说法值得商榷,程序违法的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严重程序违法行为,一般应予撤销;对有些程序违法却无法弥补和完善的,但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这一程序上的缺陷并不影响行政处罚正确性的,可以确认。总之,要根据行政违法行为中程序与实体的违法情况和关系,以及程序违法本身的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认为违反程序的行政行为一律无效的观点是片面的,而无视程序违法,认为程序违法不影响具体执行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样的处罚要格外慎重,当地公安机关超过法定期限能否再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好简单地评价对与错。但是,这个事情除了上述已经确认的程序违法外,还有一处程序是有问题的,从袁长生的叙述看,派出所是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过来,根据当年的鉴定——袁某受了轻微伤,就做出处罚,这个也存在程序违法嫌疑。派出所应该对当年那起伤害案的事实进行调查,搞清楚袁长生在这起案件中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有过错还是没过错等事实,不能仅仅根据袁某当时受轻微伤这个结果就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王律师认为,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中出现这么多程序违法行为,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反思。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