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2:29:08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芜湖市整合工会、人社、法院、司法等力量,构筑劳动争议调、裁、诉“一站式”联合平台—— “走进这扇门,调处无障碍”)
提及圆桌,人们会想到一种平等、对话的协商会议形式。
走进安徽芜湖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一个能容纳数十人围坐的红木圆桌占据了调解室面积的多半。
2015年,芜湖市总工会与市中院、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5部门成立了“芜湖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称之为“联调中心”。
“这是一个工作机制,更是一个高起点劳动争议调、裁、诉‘一站式’维权服务新平台。”联调中心主任杭亚平说,“走进这扇门,调处无障碍。”
多部门联动办公、接访、调处
联调中心的成立缘于当前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多元化、复杂化的新特点,以及职工就劳动纠纷调处的多元化需求。
具体业务分工上,市总工会负责监督,市人社局仲裁院负责管理,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市中级法院对接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工作人员由市中院派3名工作人员、市人社局派两名工作人员,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坐班制负责劳动争议纠纷的接待、登记、分流和调解等。
“在仲裁和诉讼前还有个前置程序,即调解,这是工会发挥作用的重点。” 杭亚平解释,职工发生劳动纠纷时首先要找到“门”,“过去总认为找门很难,现在门敞开了,各种障碍全部打通,进来以后就是一站式的调处通道。”
劳动纠纷中劳动者要结果、要效果、要速度的诉求强烈。但他们对法律的认知相对零散、片面。这时联调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告知其相关法律知识,应该怎么做、如何搜集证据。
联调中心律师何珍介绍,职工进来后先登记情况,再结合其实际由工会、人社、司法、法院等各方面人员一起出动调解。“如果陆续有同一家单位职工来反映情况,我们会提前与这家单位联系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这种联合联动办公、接访、调处,能让服务更精准更高效,实现调解资源的大整合、调解机制的大联动、调解职能的大提升。”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胡义权说。
“进一个门,办一串事”
“过去职工要跑好几家,现在就跑这一家。一方面,门好找了,另一方面,法律条款有人告知了。职工维权的成本降低了,进一个门,办一串事。”芜湖市总工会副主席傅松说。
问起联调中心成立以来经手的较为难办的案件,联调中心的工作人员不约而同说到一起职工转岗事件。
2017年初,芜湖一家企业因管理需要,对200多名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岗位相距原企业10多公里。这家公司书面通知职工,称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逾期不到岗视为旷工。
对这次调整,不少职工表示不满,先后有24名职工向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委、工会、联调中心等反映情况,要求维权。案件被统一引导到联调中心。
“24名劳动者坐满了整个房间。”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何珍历历在目。因为职工均来自一个企业,联调中心立即与这家企业联系调解。经过5次调解,最终为职工争取到交通补贴。同时,已有部分职工离职,部分职工接受岗位调整,但也有11位职工不愿到新岗位,要求辞职后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最终,在互不让步、劳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启动仲裁程序,由劳动仲裁委、法院、工会、司法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即便进入仲裁阶段,工会、法院、司法几家都继续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芜湖市总工会工作人员郑璐介绍,尤其是这种群体性劳动纠纷,联调中心各家积极参与调解和仲裁全过程,促使其妥善化解。
“圆桌边谈着谈着,心结就解开了”
联调中心成立近3年来,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300余件。各种劳动争议细碎又复杂,但工作人员却乐在其中,很有成就感。
一次,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职工,因请病假的事情与公司发生纠纷,来到芜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郑璐见其情绪非常激动,就先给他泡了一杯茶,用了半天时间安抚他的情绪,并推荐他去联调中心。
调解不成后,案件进入仲裁程序。
“庭审时,我也参加了。”郑璐回忆,“庭审中感觉可能刺激他情绪波动时,我就在旁边做他的思想工作,提醒他冷静,进而推动争议解决,帮他争取利益。”
联调中心关键在“联合”。遇到突发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5个部门能保证在半小时内全部到达现场,结束了此前某个部门单打独斗的状态。胡义权说,对于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联调中心具有单独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
就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而言,联调中心同样特色鲜明。联调中心能够让争议双方坐在谈判桌边,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有的时候,争议双方会剑拔弩张、横眉怒目。坐在圆桌边,谈着谈着,心结就解开了,怒气也消解了,双方的分歧也就变小了。
在圆桌调解室的侧面办公间里,记者看到一面写有“维护法律一丝不苟、伸张正义廉洁奉公”的锦旗。这里也有故事。
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50多名被公司解雇的共享单车运维人员到联调中心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立即与这家公司联系。
当晚,该公司北京总部相关负责人员就乘机到达芜湖。“当晚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进行了调解。没过几天,职工就给我们送来了锦旗。”何珍说。
“调解中,我们注意整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针对案情分门别类因势利导,在仲裁员、法官、律师和工会人员的指导配合下,发挥职能与业务优势,采用一方切入、多方合力做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杭亚平总结道。(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李丹青 陈华)
“工人在线”责编:蔡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