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找什么样的律师,工人在事故中受伤后该怎样索赔呢

时间:2022-12-30 18:44:06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工网

【案情概要】

2020年9月,秦某经人介绍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某建筑工地打工。2020年10月12日,工程项目转入钢结构施工环节,秦某被突然坠落的悬吊钢梁砸伤左腿,入院治疗46天。经司法鉴定,构成人体九级伤残,工程承包人结清医药费后,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经多次上门协商无果,2021年6月16日秦某向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援助经过】

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承办律师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实地走访、沟通交流,发现受援人工作时间较短,在工地只干了21天,对于项目概况、工程承包关系、实际承建方信息等重要事实不清楚,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导致无法明确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协调,承办律师通过“报警”方式,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到工地现场调查取证,固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事实。通过与工友们的聊天,逐步厘清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赔偿主体。但是,随着调查深入,发现受援人与承包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何最大化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在申请工伤损害赔偿、雇员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竞合”之间选择,成为解决此案的关键环节。

承办律师向受援人及其家属详细阐释法律规定,寻求达成一致意见。依据现有证据,经过分析,如选择“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提起诉求标的为28万元,程序简单、耗时少、证据相对充足;如选择“工伤损害赔偿”起诉,提起诉求标的为19万元,但程序繁杂、证据不够充分且存在一定败诉风险;如选择“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塔吊操作员及其单位赔偿,需要走事故调查认定程序,存在赔偿主体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获得实质赔偿难度较大。经充分分析,受援人与承办律师达成一致意见,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提起“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诉讼。2021年9月13日,经法院开庭审理,完全支持原告诉求,判决项目承包方一次性赔偿受援人26.83万元。

【法援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于承包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维权时经常不知所措,赔偿责任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人为产生了“责任竞合”。法律援助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按照《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详细阐释法律关系、分析诉讼预期,与受援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积极避开证据劣势,发挥诉讼专业优势,帮助受援人及时获得实质性的赔偿,得到认可和赞誉。

(据江苏工人报消息 灌云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善巧)

责任编辑:姚怡梦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甲方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找律师可靠吗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兵法 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