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0:22:0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新年伊始,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具结活动全程留痕。
截至2月22日,该院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32人,占同期提起公诉认罪认罚人数的95.2%,为2022年3月同录工作全面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学习,明确同录要求。该院及时召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部署会,组织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共同学习了《同录规定》,重点解读实施细则。结合关于《同录规定》远程业务培训,明确同录工作必需的流程和主要内容,增强了做好全程同录工作的信心。1月13日依据《同录规定》办理首例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并不断加以完善,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同录流程。
二、精心组织,落实同录保障。该院在推进同录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一是人员配备有保障。该院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全程录制工作;同时做好录制人员分批次培训学习,让大家均能熟练掌握操作同录设备,确保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有效运转。二是同录设备有保障。该院及时对同录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同时按照同录设备技术标准,及时订购更新设备,保证工作需求。三是同录场所有保障。该院主动与上级院、监管场所汇报沟通,落实好场地,同时改建一间讯问室,同录工作均在专门场所规范进行。
三、规范操作,提升同录质效。实施同步录音录像,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以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做了详细的说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充分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在辩护人、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技术人员按照“一案一光盘”,统一存放。规范的操作流程推进了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人,一审判决后无一例反悔上诉。
来源:江西吉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