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0:36:49来源:法律常识
5月7日,市民王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自己买车时,缴纳的五千多块钱的续保押金,按照约定,三年后应予退还,但现在三年多过去了,商家迟迟不予退还。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2015年10月份,他在延安聚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贷款买了一辆丰田牌越野车。当时除了付了首付款外,还交了5500元的续保押金。
市民 王先生
交钱后他们工作人员给我说,只要按时还款,并且连续三年在他们店购买保险,三年以后就可以退给我续保押金。
然而到了2018年10月份,王先生按照合约及时还了车款,当索要续保押金时,汽车销售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予退还。
市民 王先生
先后找了汽车销售处十多次,他们说钱交给了担保公司,要找担保公司要,我只有(担保公司)电话,打电话他们不接,发短信他们不回,现在没人管,我也不知道钱问谁要了。
5月14日,记者来到延安聚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延安聚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军平
客户当时买车的时候确实把相关的费用交到我们公司,我们也将续保押金的确交到担保公司,现在担保公司出了问题,作为我们来说也是积极地联系担保公司,希望尽快能给客户解决这个问题。
陕西树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崔树森:
只要消费者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这种按时缴纳首付款,已及交保险费这个义务,这个押金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予以退还,至于经营者以把这个款项交给担保公司,这是经营者和担保公司之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不能约束消费者之间关系。
5月14日,汽车销售公司已将续保押金退还给了王先生。
来源:延安广播电视台社会部